“是,少部分的高處墜落會因為擠壓形成單次撞擊的擦蹭傷,但被害人的卻不同。
墜落往往只會造成身體一處或多處損傷,而不會出現身體同一部位反復受損的情況。”
阮沭:“你的意思是兇手在有刀的情況下還非常多余的用鈍器反復擊打被害人,造成了顱骨骨折。”
“是的,在被害人的顱骨創口中發現了少部分的沙石,結合現場的發現的地面上有撞擊的痕跡。
結合被害人頭皮的傷痕,可以推測被害人是被兇手抓住頭發猛烈撞擊地面導致的。”
說到這阮沭簡直想爆個粗口,指紋在比較規則光滑的物體表面是可以被留下的。
但目前情況來看兇手是抓住了被害人的頭發,在這種情況下是很難在被害人的身上發現指紋的痕跡。
“尸體上還能提供什么有價值的線索嗎?”
邱寧答道:“我從被害人的指縫中發現脫落細胞組織,現在還在化驗階段。
不過被害人因為手掌磨損所以環境會對細胞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提取成功率并不高。”
除了死者身上那些傷痕外還有一個問題讓他非常的頭疼,那就是被害人的鞋子。
發現尸體時被害人的腳上是沒有穿鞋的,他們找遍了附近也沒有找到被害人的鞋子。
如果現場找不到鞋子,那很有可能是被兇手給帶走了,如果真的是被兇手給帶走,那又是因為什么需要帶走鞋子?
另外被害人身上的錢包和有價值的東西都不見了,殺人動機會是劫財嗎?
要是劫財為什么要將他打扮成小丑的樣子?
一系列的疑問在阮沭的心頭縈繞,現場的二次勘察還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著,應笙笙那邊卻有了重大突破。
在審訊于曉莉時應笙笙將蘇旗的手表照片拿出詢問過她是否看過這個手表。
于曉莉表示在蘇旗被害的那天晚上看到過那個傅哥帶著這個手表。
當時因為手表樣式有些奇怪,她還問了兩句,那個被稱為傅哥的男人就隨口解釋是朋友送的。
結合那個人出現的時間,算上水門街和三中的距離,并不排除他有殺害蘇旗的可能。
與此同時,從手表上提取的指紋顯示被害人和王牧的指紋外還提取到了第三個人的指紋,經過系統的比對確認了指紋的主人。
指紋的主人名叫傅應川,臨城人,今年三十二歲,身高一七九,目前工作狀況為待業,年少時曾因為聚眾斗毆置人重傷進過少管所。
從少管所出來重回學校待了半年后就輟學了,這些年一直在社會上游游蕩蕩,也沒個正經工作。
傅應川的消息被查出后應笙笙拿著照片來給于曉莉指認,最后確定他就是那個傳說中的傅哥。
確認嫌疑人身份后,應笙笙立馬給陳頌和夏再杰打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