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錢留給了方默。
按理說,人家幫你要回遺產,又是照顧方默長大,在前身看來,俞家已經做的很好了。
既然方父、方母已經離世,那么當年的婚約自然也就不算數了。
可俞老爺子也好,還是已經退伍了的俞父也罷,作為軍人,卻都是一個犟脾氣。
死活非要讓方默和俞妃鴻完婚。
可作為書香門第出身的大家閨秀,俞妃鴻并不是一件花瓶。
前世對于其最為直觀的印象就是堅強、美麗、大方知性和活得通透。
這樣的一個女人,自然對于這種封建糟粕的娃娃親十分抗拒。
甚至為了躲避家里的催婚,一怒之下直接跑去美國。
竟然要在外國定居了!
可俞妃鴻雖然硬氣,但俞父、俞母也不是鶸。
這不,去年俞父、俞母就直接用計將俞妃鴻騙了回來。
之后的事情就不用說了。
一哭二鬧三上吊之后,面對無動于衷的俞父,俞妃鴻無奈了。
饒是她重新走入了娛樂圈,成為了一個在家族看來“戲子”的人,卻始終無法改變父母的打算。
也幸好此時的方默法定年齡不夠,時間也就這樣一點一點的流逝著。
事情到了這里,按理說接下來就是等02年的時候,方默法定年齡足夠,然后兩個人完婚了。
不過趁著俞父、俞母得意洋洋的時候,俞妃鴻私下里找到方默,提出了一個要求。
先結婚,后離婚。
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雖然方默算是在俞家長大,但實際上兩人接觸的時間真的不多。
畢竟當初方默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俞妃鴻已經高一了。
兩人除去逢年過節之外,私下里都沒有怎么接觸過。
自然談不上感情。
前身同意了。
倒不是說前身對于這一段婚姻不滿意,而是因為前身有了喜歡的女孩兒。
他雖然從小父母就已經離世,但好歹也是在書香門第的俞家長大,自然做不出那種腳踏兩條船的海王行為。
之所以知道這件事,是因為前身竟然寫日記。
這年頭正經人誰寫日記啊!
日記里,有著一位名為“L小姐”的存在,引起了方默的注意。
這可能就是前身答應的原因。
不過自從97年俞妃鴻回國,并且開始重新開啟演藝之路之后,以前的關系還是需要聯系起來的,所以時隔一年多的時間,前身才終于見到這位名義上的妻子。
“嗡——”
正想著,方默就整個人開始了顫抖。
有些無語地從腰間拿出一個黑色的小方塊,方默實在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了。
BB機。
這個年代應該也不是常用品。
雖然方默并不知道如何使用,但好在這東西功能簡單。
方默起身,從房間里找出一枚五角硬幣,轉身出了門。
兩人的婚房是在北京四環上。
不算多大,但也不小,一百平,倒是不錯。
畢竟這年頭房價很便宜。
當初俞妃鴻似乎就是為了離婚,故意選擇的北京。
美其名曰,小默將來要發展,北京最合適。
房子雖然早早就裝修完,但因為時間太緊,并沒有裝電話。
好在小區附近有著商店,給了五毛錢,隨便打。
拿起座機,打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