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葉安寧靈活的小身板,正面剛不行,圍著獵物跑一圈還是可以辦到的。至于逃走,也還行。實在逃不掉,留下份加了料的藥膳湯,躲進仙靈境里就是了。
就這樣,沒幾天的功夫,葉安寧還是霍霍了不少大云山上的大家伙。葉安寧感覺,村里人再來大云山上的時候,一定會安全很多。
遇見老虎、豹子、熊瞎子啥的,葉安寧掂量掂量地形等因素會下手,但遇到了野狼,她會毫不猶豫的溜之大吉。
不是葉安寧干不過野狼,而是狼這種畜生,太記仇了。
只要是沒將狼窩給端了,即便是剩下一只,它也會去別的山頭再聚一群來報仇。
狼循著味,就能找上門。
不得不說,狼的嗅覺要比狗靈敏多了,即便是獵犬也比不上。這自然是有原因的。
據現代研究表明,經過了那什么基因DNA的比對,得出的結論是,狗是由狼進化而來的。或者說,狗是由人類馴化狼而得來的。
而人類馴化狼的歷史可就長遠了,據說自石器時代就開始了。
一般情況下,祖先的能力自然是要比后世的子孫強悍的多的。而在嗅覺這一點上,尤為明顯。
狼因為生活在叢林,野外生存能力自然是強悍的,而嗅覺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而狗呢,本身它們的嗅覺就承自于狼,但因為人類的馴化喂養,嗅覺已經退化了,更是受人類環境的影響,和狼已經差的越來越遠了。
狼卻是因為野外的艱難環境,環境的迫使它們的嗅覺進化的越發靈敏。
獵人訓練獵狗,嗅覺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項,而狼的嗅覺不僅是天生的,還進化了。
一個退化,一個進化,對比就明顯了。
狗都能循著味找上門,更何況更勝一籌的狼了。
所以,狼有這么厲害的嗅覺,能循著敵人的味道找上門,也就不足為奇了。
葉安寧倒是有辦法將自己的味道給抹除了,畢竟她可是名調香師,改變自身的氣息,這可是調香師必備的修養之一。
即便可以抹除自己的氣息,葉安寧也沒有這么做。
因為大云山距離小云山太近了,只隔了一個山谷,緊挨著的兩座山,如果狼群找不到敵人而發了瘋,直接下了山,沖到了村子里,那樣的慘劇,葉安寧不想成為罪魁禍首。
不說狼群下山了,就算是狼群專門的攻擊大云山和小云山上的人,也會有很多人遭殃的。
畢竟大云山危險,很少有人上大云山,但并不是沒有人。
她爹就常來大云山上尋摸好木料,還有附近幾個村子里的獵人,村里有些功夫在身的人,甚至有些想多賺些銀錢的人,都是會來大云山的。
葉安寧可不想因為她招惹了狼群,給其他人帶去危險。
所以,即便狼皮是很好的御寒之物,除非遇見了落單的野狼,或者是幾只,葉安寧有把握的才出手,否則的話,遇見狼群的話,葉安寧會第一時間跑路的。
要不然,狼群看見了她,自然是要吃了她的,她只要一反抗,就要死狼,然后惡性循環就要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