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知舉行的這個縣級科考其實也就是考了兩場,第一場刷掉一批,就是那種實在不行的,第一場就給刷掉了,不過李日知也沒有虧待他們,至少也給個里長讓他們干。
如果這些人里面有不愿意當里長的,那也沒關系,因為乾封縣有皇帝的行宮,行宮的一部分,根據皇后的要求改成了縣學,李日知把這些讀書人在縣學里面安排了位置,愿意真在里面讀書也可以,如果不愿意來此讀書,那么在這里掛個名兒也可以,總之就是不讓這些人白來考這么一回縣級科考。
至于剩下的幾十個讀書人,李日知進行了第二次考試,按照他們的成績給他們排了一下名。
排名靠前的讀書人可以做吏曹,或者是主事,排名靠后的人則分到各曹,成為文職的吏員。
因為乾封縣在乾封年間是和京畿諸縣平等的,所以縣衙里的編制當然就多了一些,至于等朝廷把年號給改了,不再用乾封這個年號,乾封縣的地位降低,沒法再維持那么多的編制了,那么這些讀書人是要繼續留在縣衙里面當差,還是走科舉,或者是回家,那就看他們各自的選擇了。
不過,估計那個時候李日知已經調離了乾封縣,所以也不是他操心的事情了。
其實最難選擇的是縣衙里面的差役,比如說捕快,這個讀書人就不好使了。
對于捕快的挑選,一個來源是地主老財們家里那些習武的子弟,另一個來源就是縣里的青壯。
李日知打算選二十個正式的捕快,其中有兩個捕頭,乾封縣是一個大縣,二十個捕快肯定是不夠用的,所以說還需要有編制外的幫閑,就是那種幫著捕快做事的人。
大多數時候維持縣里治安的人,并不是有編制的捕快或者是差役,而是這種幫閑,幫閑也穿著縣里面官差的皂服,也拿著縣里面發的一份工食銀,但卻并不是真正的官吏,只能算是官府的爪牙。
李日知選來選去,卻只選出來十九個捕快,第二十個捕快,他是無論如何也選不出來,他對于捕快的要求是蠻高的,肯定是高于平均水平,可是能達到他要求的卻不多。
實在選不出來,李日知倒也并不強求,十九個人分成兩隊,一隊十個人,一隊九個人,暫時沒有選出捕頭來,由成自在管著他們。
可能是由于封禪大典的關系,再加上甄蒙德和吳鵬輝這伙響馬被剿干凈了,所以乾封縣的治安好得很,竟然兩個來月都沒有出什么案子。
一直等到了天氣變暖,春暖花開的時間,這才出了一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