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都快急死我了”
“到底誰贏了啊”
“那誰知道,等彭毅誠和那個王友德出來,不就知道了嗎”
媒體們記者們一邊興奮的議論著,一邊打起十二分精神,在心里默默準備一會要問王友德和彭毅誠的問題
又過了五六分鐘,大門口的記者們突然看到法警護送著幾個電視臺的工作人員走了出來,跟在他們身后的就是上滬電視臺副臺長王友德和代理律師。
隔著老遠,記者們就能從倆人的臉上看到那鐵青色的難看表情,尤其是王友德連走路的腳步都有些踉踉蹌蹌,好像承受了非常重大的打擊
記者們面面相覷
他們都能猜到,最終的結果一定對上滬電視臺不利
果不其然,很快就有一個法院的工作人員,來到大門外,無視一眾記者,在法院的公示欄里,把審判結果張貼了出來。
外灘法院當庭判決
上滬電視臺因故意侵犯彭毅誠作品版權,需賠償彭毅誠版權損失補償以及各項補償,總計三千五百七十萬元
同時,上滬電視臺和上滬市云山影視公司簽訂的歡笑今宵版權轉讓協議,因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宣布無效
而且上滬電視臺必須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內,公開向彭毅誠道歉
但因為上滬電視臺代理律師當庭表示,上滬電視臺拒絕向彭毅誠道歉,因此被法院宣布處罰50萬,作為拒絕執行道歉判決的處罰。
也就是說,上滬電視臺敗訴之后,為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有將近6500萬。
至于因為名譽上的損失,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就更加不可估量了。
彭毅誠勝訴了
但同時,他也成為上滬市電視集團的死敵了
果不其然,法院的審判結果出來不到半小時。
上滬市電視集團,就在自己的官網和官微上,同時發布了一條消息。
“上滬市電視集團旗下上滬電視臺,將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決定放棄繼續上訴的權利,按照外灘法院的判決結果,賠償彭毅誠的損失,撤銷已經簽訂的歡笑今宵版權轉讓合同,并承擔此次訴訟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
另外,為了避免今后再發生此類事情,上滬市電視集團做出以下三項決定。
第一,即日起,解除原上滬電視臺副臺長王友德的所有職務,并將其移交司法機關,清查其在擔任現職期間,是否存在借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二,上滬電視臺臺長沈英雄因為工作上的重大失誤,處以行政大過處分暫時保留上滬電視臺臺長職務,待集團任命的新臺長到任之后,立即退休
第三,即日起,上滬市電視集團徹底解除和彭毅誠的所有合作關系,今后也將不再和彭毅誠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同時,上滬市電視集團旗下所有電視頻道和媒體上,不允許播放和彭毅誠相關的,任何形式的文藝作品、廣告、影音資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