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
在美利堅呆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
王辰今天履行承諾,準時來到時代廣場。
當初那個分開的椅子旁,七個流浪漢早已等待在這里。
看著七個流浪漢,王辰愣了一下。
原本下飛機的時候,七個漢子統一著裝,一襲黑色大衣,配合著眾人足夠挺拔的身軀,在別人的眼里也是足夠帥氣的帥小伙。
但是現在,路上的行人看著邰志義七個人的時候,眼中都是閃過一絲厭惡,遠遠地避開。
甚至這幾個人邋遢的王辰已經有些認不出他們。
邰志義的斜長劉海從額頭上垂落下來,變成一捆一捆的酒紅色臟辮,耳朵上帶了個黑色耳環,胸口上外帶著掉漆的金色十字架項鏈,一身黑色風衣也多出幾個大洞,破爛不堪。
其他幾個漢子也是跟他差不多的打扮。
就高林好一點,還是一副短寸發型,身上穿著黑色連帽衛衣,只是將整個臉隱人帽子中。
不過王辰注意到高林身上比邰志義幾個人更臟一些。
幾個人看到王辰的時候,眼中飽含淚水,表情里又著黃花大閨女受委屈,幽怨的表情。
“辰哥,你知道我這30天是怎么過的嗎?!!”邰志義哽咽道:“你一個人吃香的喝辣的,留著我們兄弟七個在這里受罪!”
“第一天夜宿街頭……”
“第二天,第三……我們繼續夜宿街頭……”
“你知道……七個異國他鄉的漢子蹲在街頭墻角旁……仰頭看著牛約凌晨五點的月亮……那種感覺嗎?”
“因為我們不懂英語,找不到路,我們甚至不敢離開廣場的KFC太遠,生怕找不到吃的。”
“被逼無奈,我們苦學英語,終于認識路,找到一家賓館……”
“但是!!”
“我們沒有錢啦!”
“……”
看著幾個漢子激動的樣子,王辰拍了拍邰志義肩膀,有些好奇道:“最后你們怎么活下來的?”
一人一百美金也是王辰自己想過的,要是給多的話,他們一直拖到一個月,對于學英語沒有幫助。
所以七個漢子一人一百美金只能撐過最開始的幾天,到最后就要靠他們自己賺錢了。
為了不餓肚子,為了不露宿街頭,他們幾個人第一個要經歷過的問題,就是語言障礙。
對于這個賺錢的過程,跟眾人現在變得如此‘潮流’的樣子,讓王辰有些好奇。
“不還是為了生活,逼的嗎?”邰志義吐槽道:“好不容易懂點英語,但是沒有錢了,那時候別說找個干凈的地方睡覺,就連吃飽肚子都成一個問題了。”
“沒有辦法,只能加入幫派了。”
“啥幫派?”想起一道傳聞,王辰眉頭皺了皺:“賣白面?”
要是賣白面活下來的話,雖然不會說什么,但是王辰肯定會有些失望。
前世他最開始發家的時候,就是認識一個**,最后拉攏關系后,才順利空手套白狼,慢慢一點起家的。
雖然最后王辰沒有虧待那個**,但是那個子弟被人拉入吸白面中,一步步陷入套中。
最后更是因為他自己,將家里長輩拉下水,落得家破人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