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托馬斯聽明白了,可卻更糊涂了,這怎么可能?華國怎么能創作出能讓西方文化接受的歌曲?不可能的。
林云再次露出剛才那種高深莫測的表情。“是這樣,我剛才所說的那個組織對入會的成員要求非常嚴格,成員必須要在商業、文化、科學等各個領域達到頂尖水平。
我對自己的商業才華很有信心,我的公司也會在未來幾年內成為華國該領域的龍頭企業,這對我來說并不是大問題,除此之外,做為高智商人類的我,還對音樂有著無以倫比的敏銳,相信你也聽過我寫的歌,這些歌在我們華國很流行。
其實這對我來說,稱霸我們華語樂壇一點挑戰性都沒有,只能算是隨手而為,真正具有挑戰性的是征服你們西方流行樂壇,如果我真的做到了,相信組織也會提高我的權限。
到那時,托馬斯先生你自己也會有很多好處,比如擔任貴公司亞洲分公司的總負責人,這些對我們組織來說不過是件小事。
當然,我只是提議而已,具體怎么做,托馬斯先生你自己定奪。”
“什么?”
托馬斯對別的不感興趣,唯有林云最后那句話。
“林先生,您說得是真的?您真的可以為我說話?”
“不是我為你說話,而是你為你自己說話,只要你能按照我所說的去做,你所付出的就有回報,當然,前提是我們可以為你提供好的歌曲,不過我對此很有信心,我覺得你可以挑戰一下。”
此時林云的語氣已經有了高高在上,訓話的感覺,霸氣外露,把就一個上位者的氣勢顯露出來,只讓托馬斯渾身一動:這氣勢,絕不是個華國普通人能夠擁有,也斷不是能夠裝出來的,此時便已確認,這個少年必是那神秘組織的成員,這種人自己不去巴結等待何時?
“好,林先生,您的建議我接受,那我需要怎么做?”
好吧,此時的托馬斯已經被林云“忽悠瘸了”,當然,做為一個精明的生意人,他也立刻分析出這件事對自己沒有壞處,跟正大公司合作本身就不是大事,決定權全在自己手上,至于說林云所說的為正大公司推廣作品,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搞不成無所謂,搞成了,自己還能獲得好處,何樂而不為呢?
另外托馬斯非常重視林云的提議,因為一旦成功,那就算是和一位高智商人類交了朋友,對方承諾可以幫助自己實現階層躍升,足以改變自己的命運。
這個結果真是讓孫怡大呼過癮,太過癮了,自己長這么大,從來沒看見過靠一張嘴就把老外忽悠成“孫子”的人。
“乖乖,就林云這張嘴,簡直能把死人忽悠活了。”
當然,孫怡還是最高興的人,之前林云總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不給自己寫歌,現在好了,直接把歌寫給外國人聽,不說在外國能不能火,那一定會在國內火的,他剛才自己都說,之前寫的歌就是隨便玩玩而已,玩玩都能火,認真了當然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