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雖然與民族無關,但附和我們公司抗爭的主旨,所以才被我挑出來作為候選。”
“是……這樣的嗎?”
程烈聽得目瞪口呆。
這么一對比,他感覺自己聽的就單純是旋律,而黃燁聽的是靈魂。
但轉念一想,程烈又問道:“可是,現在的年輕人聽不懂英文,恐怕沒法理解到這一層吧?”
越是高雅的音樂,鑒賞難度就越大。
他已經算是好了,讀書學的英文還保留了一些。其他人要不就只會做題,要不在畢業后早還給老師了,欣賞起來可能還不如他呢。
“不礙事,看著歌詞多聽幾遍,會喜歡的。”黃燁笑了笑。
程烈沒生在好的年代,也許對此感觸不深。音樂的魅力是很可怕的,只要給他時間,自然能夠證明這一點。
“好吧,我再聽聽看第三首。”
程烈嘆了一口氣,再度點開屏幕。
第三首的歌的歌名,叫做《LostRiver》。
“失落之河?”
程烈的眼睛再度一亮。
這么有意境的歌名,一定很高端吧。
于是,他點下了播放鍵。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程烈虎軀一震,在三秒內完成了暫停的動作。
“WTF?”
他抬起頭看向黃燁,眼睛里充滿了困惑。
這首歌對他來說簡直是開幕雷擊,那痛苦的“啊啊啊啊”聲簡直像是一柄尖刀當成了琴弓,在他的耳膜上來回摩擦,聽的他頭皮發麻,甚至想有種干嘔的感覺。
說得難聽點,簡直就是厲鬼嘶吼。
要是這玩意在盛事音樂會這么一放,觀眾怕不是分分鐘化身狂躁癥患者,對他們扔水瓶。
黃燁依舊無比耐心,解釋道:“這首歌其實是一首人聲實驗做出的音樂,這其中宣泄的感情異常濃烈,她……”
“停停停,我在前兩首里選一首吧。”程烈拒絕道。
他承認,他不懂音樂。
但至少前兩首還算是好聽,第三首就已經讓他產生明顯的生理不適了,還是別強行假裝自己能夠欣賞了吧。
這種藝術對現在的人類還為時過早了。
“你決定。”
黃燁攤了攤手,也不再發表意見。
程烈戴著耳機,將《最炫民族風》和《波西米亞狂想曲》分別循環聽了三遍,最終選擇了第二首。
最炫民族風的歌詞還是太通俗易懂了,即使能夠流行起來,但在口水罵戰上,那些狂熱的粉絲可以一口咬定“土”這一點,對這首歌進行口誅筆伐。
但波西米亞狂想曲就不一樣了,這首歌的歌詞內涵豐富,藝術手法也更為高端,真正的藝術家都能夠折服。
和如今流行的口水歌對比,更是高下立判。
而且這首歌是英文歌,本著我聽不懂就是高大上的原則,只要熱度起來了,哪怕他們真的聽不懂,也會有很多人跟風。
所以普通民眾的欣賞障礙問題,影響也不大。
接下來,就是演奏問題了。
他們還缺一個靠譜的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