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沈云都覺得是在做夢一般。他從懷里掏出那角碎銀,咬了好幾次,才確認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從館主大人離開后,莊子里再也沒人能教他識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給他的草藥書,他硬是還有一本半讀不全!
啊,我終于又能識字了!他亢奮的攥緊掌心的碎銀。
他知道,黑袍人來歷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對人言的隱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學識字了,不想失去這么好的學習機會。
更何況,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個月,把他的底細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還有他們的存糧,威脅他。他能不同意嗎?
只是跑腿幫忙買草藥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殺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壞事,或者違背對館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應就是!
回到莊子里,甜妞老遠就跑出來迎接他。看到竹背簍上搭著的肥麂子,小丫頭饞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厲害!”
洪伯跟了出來,幫他卸下竹背簍,皺了皺眉頭,關切的問道:“衣裳怎么都是潤濕的?掉水里了?”
沈云搖頭:“晌午的時候,山里頭下了一場大雨。”
“我們這里沒下雨,太陽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氣,就這樣。”
“云哥兒,存下來的肉干已經夠我們三個過冬吃了。你不要太跑遠。要是碰到大野物,連個搭救的人都沒有……”洪伯擔心極了,忍不住又開始嘮叨。
這一嘮叨,不是一句兩句能結束的。
旁邊,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沖他做了一個鬼臉。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嘮叨也終于結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縣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檔,說道。
“去縣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個謊:“我的小刀磕了個口子,想去縣城的鐵鋪里補一補。”
這就是市集沒開的壞處。買個針頭線腦的,都要去縣城。補刀之類的,更不用說了。再說,打獵怎能沒有一把好刀護身呢。洪伯沒多想,點頭應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讓他陪著去?當即擺手:“洪伯,你要帶甜甜呢。去縣城,來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沒有大牲口,背著她,哪里走得動?再說,我又不是頭一回去縣城,認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過縣城好幾回,給姑爺家送莊子里出的時興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訊全無的兩個兒子,還有兒媳,他的嘴里頓時陣陣泛苦。
罷了,云哥兒能獨自把甜妞帶回來,還能去不了縣城?
況且,他和甜甜都是賤民身份,要想進城門,每人得交五個大錢的稅。而云哥兒則不用。
于是,他沒有再堅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們等你回來吃晚飯。”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帶的嗎?”沈云又問道。
還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說道:“冬天要來了,你和甜甜都要換冬衣。布料子,家里還有一些,不用買。明天,你稱五斤棉花,還有一些針線回來。我好給你們一人做一件冬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