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想連累錢師尊,所以,那天,沈云借口要回趕回玉溪鎮收拾行囊,早早的與錢師尊作別。
但是,離開福順來之后,他沒有立刻趕回玉溪鎮。而是回了投宿的客棧。
思來想去,他也覺得錢師尊的提議極為明智。
他連武宗都不是,肯定不是那兩個死而復生的邪修的對手。所以,留在玉溪鎮,不走的話,萬一他們倆尋上門來,他只有死路一條。呃,不對,按錢師尊所言,以邪修的手段,到時,他要是能痛痛快快的死了,倒也是一大幸事。
沒有誰想死。他也一樣。
既然留不得,就只有走了。
去哪里呢?
回武館,他是真不愿意。
錢師尊提議,要他去仙都。理由也很有說服力。他被說得動了心。
但是,就這么逃走,他極不心甘。怎么的,也該給那兩個邪修留點“驚喜”,才算對得起自己吧!
來而不往,非禮也。我剜肉除毒的苦,豈能白受?
想了一夜,他想出了一個法子。如果那兩個邪修不來則罷,只要他們敢以尸毒為引,找上門來,他這個法子定叫他們倆吃不了,兜著走。
錢師尊反復叮囑他,與那兩個邪修交手那天,他身上穿的、戴的,從里到外,都萬萬留不得,必須一把火燒掉。
他偏不!
首先,他從市集里買來一只死豬,剝掉外皮。
先前他從自己身上剜下來的那些腐壞的血肉,一直被他用小瓷罐密封著,收在百寶囊里。
他將那罐子拿出來,用長長的筷子夾著腐肉,沾上血水,在豬尸上細細的抹了一層。
接著,他將那些衣服好好的,一件件的套在豬尸身上。
最后,往豬頭上套了一把從市集里買來的長發,外面用一場葦席裹住,裝扮成人尸的樣子,密封在一口大瓦罐里,暫時放進百寶囊里。
第一步,完成。
計劃的第二步,他要在周邊尋找一處合適的地方。
尸毒太過邪惡、霸道。是以,他要找的這個地方,至少周邊數里之內,要既沒有人煙,也沒有水源。
花費了十天的時間,沈云走遍了周邊數十里的群山。終于叫他尋到了一處中意之地——在一座石頭山的山頂,有一塊小小的沙石地。這里是個鳥不拉屎的偏僻所在,他特意守在周邊盯了五天。期間,一直沒有人在這一帶出現過。
最后一步是,深埋豬尸,立一座假墳。
這里頭,沈云做了不少手腳:
比如,他從《符陣》一書中得知,如何畫下品爆炸符,以及用下品爆炸符布設初級爆破陣。
于是,除去尋找合適的地方,他幾乎將所有的時間都用來了畫爆炸。十來天之后,他終于湊齊了布陣所需的三百七十枚爆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