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過早飯后,沈云出門去買朱砂墨。熟門熟路的,他沒有再叫老羅趕車去。
后街熱鬧如昨。不過,街上的熱鬧還是與那間叫做“四海香燭鋪”的店子沒有關系。后者依然是門庭冷落。
想到昨天一下子就在那店里花費了五千兩的銀票,沈云一點兒也不為人家的生計操心。
掌柜的不在。只有伙計阿成。
“朱砂墨?有的有的。”有道是,一回生,二回熟。這一回,阿成沒有再說什么“只賣熟客”之類的話,請他在窗前稍坐片刻,自己徑直去里間,一只手拿了一只拳頭大的淺口青玉碗出來,“小哥看看,店里有兩種墨,你要選哪一種?”
沈云接過兩只玉碗,拿在手里仔細的看了看。左手碗里的油潤紅艷,有如凝脂,泛著淡金色的光澤。從品相上來看,不比紫金朱砂墨差;右手碗里的看著竟有如上好的血玉,表面蒙著一層粉紅的光暈。一看就知道,品質比左手碗里的更好。
通過昨天的畫符,在選材方面,他又長了經驗,即,買符紙之類的,并不是要選品質最好的,而是要選合用的。以朱砂墨為例,以他現在的能力,品質超過紫金朱砂墨的,興許就用不了。
“就要這種。”他放下右手的玉碗,將左手碗里的遞給阿成,“怎么賣?”
阿成心道:連好壞都會不出來,看來真是個跑腿的。
“這個便宜,這樣的一碗,才賣十兩銀子。”
確實是便宜。比石橋坊市里的紫金朱砂墨起碼要便宜了一半。沈云點點頭,飛快的算出,用完三十刀符紙,大約要五十碗的樣子。
“我要六十碗。”他從百寶囊里拿出三只尋常的牛皮水囊擺在桌子上,“麻煩幫我裝在這些里面。”
阿成愣了一下:“真用牛皮水囊裝?”賣了那么多的朱砂墨,他還是頭次碰到用尋常的牛皮水囊裝的客人。就算金蠶血墨便宜,也不是這么個糟蹋法啊。
沈云很肯定的點頭:“是啊。”有百寶囊在,就是用泥現捏一只土碗裝著,這些朱砂墨三兩個月也壞不了。他用牛皮水囊裝著,純粹是因為用起來更方便一些。
行,你出錢,你說了算。阿成沒有再多問,拿起三只牛皮水囊去了里間。不一會兒,他將它們灌得鼓鼓囊囊,出來了:“一只牛皮水囊剛好能裝二十碗。裝滿三只,一共是六十碗。小哥驗驗看。”
沈云一一打開來看。沒錯,里頭金光閃閃,確實是朱砂墨無疑——這個做不了假的。因為書上說,朱砂墨遇水即沉,遇油則化。為了證明書上所云不假,他特意用自己做出來的朱砂墨試驗過。確實是如此。
至于分量,他在拿出三只牛皮水囊時,就已經估算過了。就那樣淺淺的小玉碗,三只牛皮水囊恰好能裝六十碗。
揮袖把三只牛皮水囊一并掃入百寶囊里,他在桌上放下六百兩白花花的銀元寶,跟阿成道了句“告辭”,起身欲離去。
不想,阿成連忙喊住了他:“呃,小哥,我們店里還收法符,各種法符。不論品階。你有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