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光讀了一遍又一遍。
加上封面,全書總共二千零三個字。這么多字里,除去重復的部分,一共有一千一百二十三個字……天魔的記憶力相當之驚人。讀了這么多遍,這兩千零三個字就象兩千零三道烙印,深深有烙在了他的心里。
可是,他還是沒能理出頭緒來。
又讀了一遍,未果之后,他沮喪的將手里的書卷隨手往頭一拋,整個人順勢往后一倒,仰面倒在地上。
“嘩啦——”
書卷被拋到半空中,散了架。書頁象雪片一樣,紛紛揚揚的飄落下來。
端木光睜開眼睛,原本是百無聊賴的看著這些飛揚的書頁。但是,看著看著,他的視線被書頁上的字深深的吸引住了。
當最后一頁書也飄落至眼前時,他終于動了。
一把抓住這頁書,端木光呼的坐直了身子,仰頭大笑:“想出來了!我想出來了……”
話音未落,象是有一股無形的力量猛的在他的后背上推了一把。他猝不及防,“啊呀”驚呼一聲,身子往前傾去。
周邊的情景迅速扭曲起來。旋即,端木光使勁的打了一個哆嗦,呼的睜開眼睛。
夢,醒了!
一個魚躍,他從床上彈起來,快步走到窗下的桌案前,坐下。心念微動,他的右手掌心現出一本書。
此書正是那本他在夢里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識字歌》。
將書輕輕的放在桌面上,端木光一邊翻書,一邊輕聲說道:“‘勿忘本’,所以,門中弟子人手一本;一千一百多個字,幾乎能包括了平日里常用的字;每一面的字都是四行五縱的排布……”
這一次,他翻得極快。轉眼,便翻到了最后一頁。
“哈哈哈……”端木光掩上書,情不自禁的展開雙臂,開懷大笑,“我想出來了!”
笑罷,他提起手邊的筆,按照記憶刷刷的寫下五列數字。
寫完了,擱下筆,他又翻開《識字歌》,對著紙上的數字,開始查找。
每一列數字由三部分組成,即,頁面、行和列。
比如說,第一列數字是“一一四”,其意思便是:第一頁、第一行、第四列。
按照這個順序,他準確的找到了一個字,正是一個“我”字!
如法炮制,不多時,他先后找到了“想”、“出”、“來”和“了”等四個字。
“就這樣,我可以隨意的準確傳遞暗語。”再次合上書,端木光看著紙上翻設出來的字,笑瞇了眼,“而且,只要事先約定好了,數字的組合方式還可以更換。就算外面的人得了《識字歌》,不知數字的組合方式,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