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約機最初出現的時候,合約機便宜的價格,是由電信運營商和手機生產商共同承擔的。比如一款原價1萬美元的手機,只需要預存6000美元就可以得到手機了。
但是電信運營商卻需要給手機生產商支付8000美元的費用。
換句話說,電信運營商需要貨真價實的吐出2000美元的費用交給手機開發商,而另一方面,手機開發商也要損失2000美元的利潤。
不過前者可以通過持續的手機使用費用,把這2000美元賺回來,然后收取更多的美元。手機商嘛,其實鬼知道它的成本有多少,哪怕價格便宜了2000美元,說不定人家還能夠再賺2000美元,但是手機的銷量提升上去了,總體來說賺的更多。
于是這就形成了一個互利互惠的雙贏模式,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手機的制造成本越來越低,手機商的利潤越來越豐厚。
而另一方面電信運營商們覺得自己虧大了,因為手機開發商只是少收了一筆錢,但是利潤還在。可自己卻需要貨真價實的額外掏錢給手機開發商,而且隨著合約機越來越多,需要掏的錢的數量也越來越多。
等到95年的時候,爆發了一個著名的西弗詐騙事件,也就是有個叫做西弗的商人,他在得知了合約機的體系之后,于是腦瓜子一轉,自己就找了一家空殼手機公司出來,然后和米國各家電信運營商都簽訂了合約協議。
緊接著,他也不自己造手機,而是進口了一批較為便宜的舊款諾基亞手機,然后又偷偷的弄來了能夠給主板換編號的技術和手段。
于是他將這些手機以合約機的手段賣出去,這樣每臺手機電信運營商就要額外支付200美元給他。
但問題是這些賣出去的手機,其實都是西弗自己找人買走的,這些手機很快就重新回到了西弗的手中,然后通過手段給主板換一個編號,就直接又包裝成了一臺嶄新的手機,繼續通過合約的手段賣出去。
這樣,這臺手機可以重復賺取許多的200美元補貼,西弗很快就賺的盆滿缽滿。
直到后來現在這些運營商發現西弗的手機的后續資費幾乎為零,也就是除了頭一個月之后,后續沒有新的話費消耗,他們不可能回去手機上賺取一分錢的費用。
因為米國是沒有身份證的,購買手機卡也不需要任何的身份信息,所以他們連機主都不可能找到。
于是他們報警了,結果西弗早就已經逃走,賺了超過100萬美元的巨額利潤。
因為降低被發現的幾率,西弗選擇的是廣撒網的模式,也就是幾乎和所有的電信運營商都簽訂了合約協議,然后緩慢減少量的運轉,讓壞賬率在整體數據面前并不顯眼,所以直到一年多以后才被人發現問題,但這樣也把所有的電信運營商都給坑了。
這些憤怒的電信運營商一合計,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吃虧了,自己沒道理還要給手機廠商補貼呀。原來所有的是電信運營商集體告訴所有的手機商,他們將不再補貼任何合約機的實際費用。
也就是一臺原價1萬美元的手機賣6000,那這損失的4000美元費用就要全部由手機商來承擔,他們不會再補貼一毛錢了。
一開始手機商們自然是不干的,但是電信商報團聯合在這一起,誰不干誰就別別想再和任何電信運營商搞合約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