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唐先前,自外蕃如突厥處買馬,秉承的原則就是‘計價酬答,務從優厚’,開天時一匹馬居然需四十匹大練絹布。如今回紇依仗協助我唐平叛有功,每年都要驅趕大批馬匹來互市,并定數強賣,國庫每年都不堪重負。”
韋皋這番話所說的意思,即是指出唐蕃政府名義的“馬市”弊端,唐朝和天朝歷代大一統政權差不多,喜好以“上國”自居,周邊國家來做生意都有“朝貢”性質在里面,為充臉面往往“計價酬答,務從優厚”,唐玄宗時期在西州(唐滅高昌國后,建西州,曾改名交河郡)馬市上,一匹上好的突厥馬也不過二十匹大練絹布而已,可一旦納入“朝貢體系”就翻番,價格飆升到四十匹,這也算是唐政府多花錢籠絡蕃胡的一項國策。
不過唐朝每年買個三四千匹馬,用于馬政配種或禁軍騎乘上,雖然錢是沒少花,可對于國防的意義非凡,算是不得不失。
安史之亂后,回紇取代了突厥成為唐政府唯一的“馬市”對象。可回紇卻強橫的多,也貪得無厭的多,每年唐朝皇帝都要送給靈州大都督二萬匹絹,專門用來賞賜回紇。可回紇不滿足,還要求唐每年必須買它六千匹馬,這六千匹可以算是“強制性基數”,此外每匹馬的價格也是相對固定的,不受市場波動影響,即四十匹到五十匹的絹布(錢和其他東西,回紇不接受)。
可問題來了,開元天寶年間唐朝正處盛世,河南、河北、江淮、東南都出產大批絹布充當貨幣的角色,那時一匹絹布價格大約只需二百到四百文錢,取最高數的話,一匹突厥的朝貢馬值四十匹絹布,大約也就十六貫錢而已;可肅宗、代宗時期就不一樣,整個北方經受戰爭摧殘,戶口是十不存一,絹布只能靠江淮、東南輸入,加上幣制混亂,使得絹布價錢飛漲到幾乎四貫一匹,那么一匹回紇馬居然相當于一百六十甚至二百貫錢,足足是開天年間的十多倍。
這也是盛世時唐朝擁幾十萬匹戰馬,而如今一個邊陲重鎮也就寥寥兩三千匹戰馬的重要原因。
回紇每年強行送六千匹馬來,朝廷必須含淚買下(肅代時期因財政困頓,甚至要大臣交俸祿錢來充回紇馬價),每年耗費平均都在二三十萬匹絹布。兩稅法推行后,皇帝李適的大盈庫一年用度也就三十萬匹絹布左右,所以所謂的回紇馬價構成唐朝政府一項沉重的開支。買了馬后,朝廷又沒錢(錢都用于買馬了)營造牧馬監,也不敢放心送給方鎮牧養,買來的馬一年都要白白死掉十之六七,第二年回紇又驅無數的馬來了......原本盛唐時期運行良好的馬政,至今已算是癱瘓。
非但如此,跟著回紇來的胡商異常狡詐,他們在得到高價賣馬的絹布后,在返程途中經過北塞駱馬互市時,用這些絹布以市場的低廉價格,大肆從黨項乃至唐軍方鎮那里買馬,次年一轉手,又以高價再賣給唐朝皇帝,這樣不但可以牟取巨額利潤,還能破壞唐軍馬政,削弱唐軍的戰備。
如果唐朝皇帝拿不出絹布來,或者還不起欠債,回紇騎兵就堂而皇之劫掠塞北、河東的人畜,并稱之為“刮城門”、“索馬值”。
所以說到這里,韋皋和高岳都非常憤怒,一致認為這個制度若是不改,唐軍永遠強大不起來。
因回紇每年給唐朝的馬匹所值近二百貫錢一匹,他們在出售河朔三鎮(即盧龍、成德、魏博,其中盧龍也稱范陽、幽州)時馬價標的也是出奇的高,每匹也要百貫錢,故而朱泚說回紇馬商在我“朱郎”的面子,你倆從盧龍那里買馬來,可減到五十貫一匹。
那樣一萬貫,也只能買二百匹而已。
于是高岳就悄聲附和韋皋說,“不如把這一萬貫錢,換個方式來得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