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夫拒不承認自己殺人,他解釋了自己衣服上有妻子鮮血的原因,承認對妻子家暴,但是不承認殺死妻子。在康復被羈押調查兩個月時間,利物浦沒有再發生類似的案件。兩個月后康夫被指控多起謀殺罪,康復因為是一名漫畫作者,大部分時間都在家里。加之六起案件跨度時間長,他找不到六起謀殺案發生時自己的不在場證據。
法庭最終判定,康夫殺害妻子的罪名成立。因證據不足,殺害其他的人罪名不成立。檢方雖然提出絲巾證據,但法庭考慮到有模仿犯罪的可能,給予駁回。最終康夫被判處17年監禁,不得假釋。
梁襲知道一個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細節,每一位死者手腕上的絲巾很普通,但是打結法比較復雜。六起案件全部是一種打結法。但是第一起案件發生時,警方并沒有對絲巾進行保密。第二起案件發生后,警方通過絲巾認為有連環殺手的可能,于是才對絲巾進行保密。
保密的目的是預防模仿犯罪,總有些人吃飽撐著,喜歡模仿連環殺人犯犯罪手法。連環殺人犯有一個特征,他們有一個明顯的標志,在本案中殺人犯的標志不是絲巾,而是絲巾結。本案在法庭不公開審理,原因也是因為絲巾結。為了避免殺人犯殺人的原因是為了出名,本案對外公布時隱去了康夫的名字。
不說公眾,除了直接辦案者之外,沒有人知道絲巾結是怎么打的。梁襲也不知道,約翰曾經打電話詢問自己在利物浦刑偵部門的熟人,熟人告訴約翰,他也不知道,上面有命令,禁止討論絲巾。
說到這里,梁襲一拍掌:“我知道了。”
波比:“兇手?”
梁襲:“不,是兇手的目標:戴爾。前線警務部助理總監戴爾,原利物浦警局最高長官。戴爾在倫敦上任時,我隨便了解了戴爾的履歷,我記得17年前他應該是利物浦刑偵部門的老大。四個月前康夫出獄,三個多月前戴爾到倫敦上任,康夫跟著來了。”
這個案子保密性較強,雖然約翰挺關注本案,但信息有限,梁襲對案件處于一知半解的狀態。梁襲問約翰:康夫是連環殺手嗎?約翰的回答是:信息太少,無法判斷。但法庭能判定康夫殺害妻子,說明警方提供了鐵證。
康夫一直不認罪,加之疑罪從無的原則,如果沒有過硬的證據,法庭不會判康夫謀殺罪成立。
傍晚六點,貝克聯系梁襲:“前線警務部辦公室監督本案調查過程。戴爾要求警察在倫敦尋找一個叫康夫的利物浦人。”貝克告訴梁襲,戴爾親自去看了三具尸體,很專注的研究絲巾的照片,然后才下令尋找康夫。
內務部似乎聞到了什么味道,派遣了警探監督和協助戴爾監督辦案。
……
這兩天波比一直和梁襲混,他開始學習信息分類和分析。梁襲日常不用這一套,但是本案牽扯的人和事非常廣,他大腦處理不了這么多信息,只能搬出老約翰用的寫字板,就人物關系,時間,地點等進行分類。再對每條信息進行多重推測。
比如A去公司上班,早上七點出發,八點到達公司。推理出A使用的交通工具,乘坐地鐵的時間剛剛好。同時列出打車的可能,和乘坐公交車的不可能。從這些信息可以推理出A在這一個小時內能額外做多少事,什么事。
這信息也許有用,也許沒用,列出來,放在那里。當后續的信息與之發生關聯或者矛盾時,能很快到找到矛盾點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