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她的眼中滿是方華。
聽到方華要為她唱一首歌,眼睛彎的像月牙。
不管唱的好不好聽,只要方華送給她的歌聲,她都喜歡。
“這位帥哥,你準備唱什么歌呢?”
樂隊主唱的女孩,穿著打扮挺酷的,她的臉型棱角分明,很有立體感,她一直不茍言笑,顯得很有個性。
方華說道:“我要唱的是我的一首原創歌曲,借你們的吉他用一下。”
原創?
歌曲?
直播間觀眾,以為聽錯了呢!
潛意識認為方華不會唱歌的他們,跌了一地的眼鏡。
“不是吧!不會吧!”
“華哥,你?原創歌曲?”
“完了完了,華哥被氣瘋了,太想證明自己了。”
“方華,你憑什么啊!誰給你的勇氣啊!”
“首先要排除梁靜如。”
酒吧內的眾人一聽方華不但要唱歌,還要唱自己的原創歌曲。
現在的年輕人都這么自信么,阿貓阿狗動不動就是原創歌曲。
歌曲那么好創作的話,人人不都是歌神了嗎?
“哈哈哈!這位兄弟,你還有原創歌曲?”手表男大笑道:“你是不是覺得隨便寫兩句詞就是一首歌啊!你懂音律嗎?”
方華理都沒理他。
抱著吉他,坐在了高腿凳子上,調整了一下話筒的位置,輕輕撥弄了一下吉他弦,手感還可以。
“我的吉他名字叫“野馬”。”主唱女孩輕聲道。
她不認為方華能創作出什么好的音樂,她就是搞音樂的,知道想要寫出一首經典歌曲有多難。
會唱歌的人太多了,但好聽的歌曲就那么多。
只要歌詞歌曲寫的好,大多數會唱的人都能唱火,所以在娛樂圈作曲人才是最吃香的,大家背地里都稱為“曲爹”
方華點了點頭,“野馬?真是一個不錯的名字。”
隨后。
方華的目光看向了采薇的方向,輕輕招手,溫柔一笑,柔聲道:“《橋邊姑娘》送給最美麗的你。”
而此時的無人機,緩緩退后,停在正中央,以觀眾的角度拍攝著臺上的方華,有種演唱會的既視感。
酒吧內在這一刻大家也都停止說話了。
都想聽聽,方華這首原創歌曲有多“動聽”
方華微微垂首,輕輕撥動了琴弦。
輕緩的聲音響起。
一段悠揚前奏,像是橋的下面流淌著涓涓細流……
頓時令人不禁悄悄數起節拍來,
“呀!華哥會談吉他……”
“這前奏,可以啊!”
“幾個節點頓時就帶入感覺了。”
“滴答答滴答答,35261……這曲子不錯啊。”
手指突然一頓,抱著吉他的方華身體微微向前,微薄的口唇已經對準了話筒,手指突然一個小小的停頓,輕輕的張口,略帶慵懶的嗓音在酒吧,在直播間響起,“暖陽下,我迎芬芳,是誰家的姑娘。”
“我走在了那座小橋上。”
“你撫琴奏憂傷。”
“橋邊歌唱的小姑娘,你眼角在流淌。”
“你說一個人在逞強,一個人念家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