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桑卻不頹廢。
眼中閃爍的光,那是對未來充滿了希望。
看得出這是一個有夢想的人。
在路上遇到了好幾個華國人。
但不知為何方華看到這位大叔的時候,有一種親切的感覺。
他唱的是一首中文歌,并沒有因為迎合市場唱英文歌。
他站在街角處。
倚靠著墻壁,一只腳朝后蹬在墻上,抱著吉他輕輕的吟唱著,在他的腳前面用粉筆寫了幾個大字《遨游的鳥》。
這是一首特別勵志的歌曲,在華國很出名。
絕對算得上是經典歌曲。
他唱的或許不是特別好聽,但那種唱歌的態度,讓很多歌手都自愧不如。
他的那種表情,那微微沙啞的嗓音,那輕輕撫弄吉他的手指,那抱著吉他如是抱著心愛之物的姿勢……
無一不證實他特別喜歡音樂。
是真心的喜歡那種。
喜歡的很純粹,沒有什么目的性。
就是想把美妙的歌聲傳遞給大家。
方華三人正好也走累了。
找了一個長椅,方華和采薇坐了下來。
采子安說道:“華哥,熱了吧!我去給你買瓶水喝。”
采子安說完就跑去買飲料了。
方華的眼睛仿佛被那個大叔吸引住了。
不知為何就是很奇怪。
一個人眼中有光,就是有夢想。
“這個大叔,我見過好多次了。”采薇見方華的目光一直在大叔身上,便向他解說,“我媽跟我說,他在這邊很久了,我爸和我媽來這的時候他就在這了。”
“也不知道具體呆了多久,也不知道為什么在國外的街頭流浪。”
“我媽還說在不同的街道遇見他,總是抱著一把吉他,唱歌的時候先把歌名還有原唱寫在身前的地上,有時會隨身帶一塊木板,歌詞都會寫在木板上。”
“若是沒有寫出歌詞,那就證明唱的歌在這條街道唱過很多次了。”
采薇繼續講解道:“他挺不容易的,身上的衣服都是穿了很久。”
方華道:“能保持初衷堅持做音樂的人都值得尊敬。”
采子安買回來兩杯冰鎮飲料,分別遞給采薇和方華。
采薇用吸管輕輕的喝了一小口,“我問過一家店鋪的老板,店鋪的老板告訴我說,他可能是個傻子在M國的地盤上,一直唱中文歌,這么多年了都沒有嘗過英文歌。”
“這樣的流浪歌手誰會喜歡哪!所以他的收入非常低,你也看到了,根本沒人駐足聽他唱歌……”
采薇說著大叔的故事。
直播間的觀眾也都聽在耳中。
“我去!這位音樂人到底怎么想的?在國外的土地上只唱中文歌,不懂漢語的人那么多,根本不知道他在唱什么,就算歌曲的自身旋律好聽,但也不會有人有耐心聽他唱。”
“我忍不住的想,到底是他不會唱還是不會英文歌。”
“應該不至于不會英語吧!采薇都說了他在這個國家呆了好多年了,應該會說英文,如果不會英文的話,他怎么在這里生活啊!”
很快大家都有了答案。
因為有一個穿著花格襯衣的外國中年人。
大腹便便,頭頂一個遮陽帽,看起來約么五十多歲,他站在大叔身前聽他唱完歌。
外國中年人忍不住對著大叔說道:“朋友,我覺得我應該提醒你,你唱一些英文歌興許會有很多人來聽你唱。”
大叔露出感激的微笑,“抱歉,我不會英文歌,我一直覺得音樂是最純粹的東西,它本身就沒有國界之分。”
外國中年人說道:“朋友,你的英文很流利,我想你是會唱英文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