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你知道華哥是什么背景嗎?我告訴你吧!現在華哥寫的三首歌曲全部都在新人季的榜前三。”
“包攬新人季榜前三的歌曲都是被無數人認可的,他這樣的牛逼身份專門給你寫了一首歌,你丫的竟然不在意,我都想踹你一腳,你這樣會錯過出名的機會啊!”
“兄弟們,你們就別瞎操心了,難道至今你們還認為這位大叔唱歌是為了賺錢,是為了出名嗎?我覺得他根本不為這些啊!”
“不為這些,那他在街頭唱歌作甚?你別告訴我,他賣唱就是為了來吃西餐,只有鬼才會相信這樣的說法。”
“總之我是看不透這位大叔,一點都看不透,他跟其他的賣唱者,完完全全不一樣。”
寫好的歌曲,對方并不在意,也沒說什么感謝的話,像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一樣。
一直都顯得特別的淡定。
仿佛他遇到什么事情都波瀾不驚一樣。
方華吃完了,大叔還在吃。
他吃的并不多,而是吃的很慢。
“如果你們吃完有事忙的話,就不用管我了,我還要再待一會。”
方華本想再和大叔說幾句話的。
但卻感覺,他并不想有過多的交流。
于是方華說道:“那好!我們先走了,你的賬我也會一并幫你買了。”
“謝謝不用了,我的餐費已經在進來的時候就付過了。”胡子大叔笑道。
方華哦了一聲,“你慢用,我們走了。”
“好。”
胡子大叔起身目送方華三人離開,并沒有多說什么客套的話。
萍水相逢,簡單的溝通而已。
只是在他透過三樓的窗戶看見方華三人消失在街頭后。
拿著叉子的手,緩緩的放下了。
微微后躺,雙手環扣胸前。
有光的眼睛看向了亮著柔和燈光的頂部,久久出神。
良久之后。
他拿起了桌上的那張紙。
那是方華寫的歌。
他嘴角輕揚,輕輕的笑著。
明明是在笑,那泛著光著的眼睛,突然就泛起了紅色。
那束光,仿佛一下子都消息了一般。
其實沒有消失,只是被復雜的情緒掩蓋住了而已。
——
“華哥!你還會寫歌?”采子安走出西餐廳,興奮地說道:“你是音樂學院的?”
他見方華對流浪歌手感興趣又主動寫歌,忍不住的猜測方華就是學音樂的。
方華點了點頭,應該算是會寫歌吧!
之所以說應該算是,那自然是因為這些歌都不是方華自己創作的,就是一個文抄公,歌曲自然也是從地球搬運過來的。
只是他成了這個世界的僅有。
“你華哥何止會寫歌,寫的歌都超級好聽呢!”采薇說道。
采子安哈哈一笑道:“華國有句俗話,情人眼中出西施這句話真的不假,在你眼中華哥自然是相當完美的,所以一切都是完美的……”
很顯然,采子安才不會相信方華寫歌有多厲害了。
“其實你華哥……”采薇剛想說出方華是《誰主沉浮》節目組的成員,網絡上會有方華很多視頻,讓自己弟弟聽一聽排行榜上的那三首歌,他就知道方華有多厲害了。
只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