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方華寫的歌。
又這么好聽。
這個方華……他到底還隱藏著什么。
這首歌的意境太深了。
讓這個眼神清澈的流浪漢唱這首歌,太合適了。
這個人或許真的就是有故事的。
“華哥!我是一名酒吧駐唱歌手,你能不能給我寫一首歌啊!我也想改變一下我的人生。”
“方華,你還寫了什么經典的歌,全都亮出來吧!我承受的住。”
“目測這歌要火。”
圍著聽歌的幾十人,還要滄桑大叔再唱一遍。
大叔卻是收起了吉他,“抱歉了,今天補償了,我的朋友來了。”
地上的小盆里面放滿了錢幣,。
滄桑大叔端著小盆,有禮貌的沖周圍的人鞠了一躬,“謝謝大家捧場,今天中午我會有一頓豐盛的午餐了。”
大叔背上吉他就他離去。
這時,一個西裝革履的男子,阻攔住他,“你好,我是娛樂公司的星探,我覺得你非常有潛力,公司可以包裝你成為明星,你有那方面的意愿嗎?”
男子帶著一副眼鏡,看起來特別斯文,他說的是中文,雖然有些生硬,但可以聽得懂。
滄桑大叔略帶憨厚的撓了撓頭,呵呵一笑道:“當明星就算了,我這樣挺好,謝謝你。”
說完饒開那人就要走。
“這是我的名牌,如果有這方面的意愿,可以隨時聯系我。”男子又道:“你的歌聲真的很好聽。”
滄桑大叔禮貌的接過了名片,這是對人最起碼的尊重。
他不瘋癲也不傻,只是心在流浪……
滄桑大叔背著吉他來到方華面前,胡子拉碴的他,咧嘴一笑,可以看見他兩排潔白的牙齒,“今天賺了很多錢,中午好好請你。”
方華點頭道:“早餐我就吃了一小點,就等你請我吃飯了。”
采子安連忙問了一句,“大叔,你剛才唱的那首歌,是華哥給你寫的那首嗎?”
采子安上次只知道方華給滄桑大叔寫了歌,真不知道是什么歌。
剛才聽了那首歌,真的是驚為天人。
歌曲表達的意思,太令人引起共鳴了。
聽了那一遍真的是意猶未盡。
滄桑大叔點頭,“寫的可不是一首。”
方華說道:“車上聊吧!有些熱了。”
早上有些陰沉的天氣,此時徹底放晴了,陽光很辣。
三人上了采子安的車。
方華和滄桑大叔坐在后座。
滄桑大叔的衣服洗得泛白,褲子也破了大洞,但其實很干凈,沒有絲毫的塵土不說,還有一股皂香味。
他的頭發很亂,但并不是長時間不洗造成的,而是洗完后沒有梳理。
他的手指又細又長,看起來很白很滑。
他最愛護的估計就是他那雙手了,看著竟然有種很漂亮的感覺。
“方華,你做到了。”滄桑大叔面對方華時,心情很舒暢,臉上不由自主的勾起笑容。
方華淡淡一笑,沒有說話。
滄桑大叔又道:“音樂無國界啊!確實如此,這首歌看的出他們都很喜歡,在M國的街頭唱中文歌一樣受歡迎的嘛!”
方華道:“叔,是你唱的好,適合這首歌。”
方華也不知為何看到這個人就有一股特別親切的感覺,喊一聲叔,毫無違和感。
“你這歌誰唱都好聽,歌詞旋律都太好了。”滄桑大叔道:“我也寫過歌,跟你這首一比,簡直了……”
“大叔,那你聽過我哥寫的另外幾首歌嗎,每一首都是經典啊!”采子安接了一句。
“即便是我不聽,也能想象到,其他的歌曲也會很好聽。”滄桑大叔道。
汽車很快開到了一家西餐廳門口。
這家餐廳就是方華和滄桑大叔上次見面的餐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