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有多日未沾過米糧之物,日常飯食皆是葷腥。若以前在平城,估摸著也沒那么難以接受。但在京中三年,飲食習慣改了七八分,難免有嫌棄之感。若不是為著離開時多些體力,倒寧可每天飲些清水算了。
這會捏著個饅頭,倒像是得了山珍海味般。索性今兒是要走,多吃些總是有好處。細細咀嚼了幾口,卻莫名想起了些往事來來,一瞬間喉頭作嘔,倒比咬著了牛羊身上的肥油還要嚴重些。
行獵之事,隔三差五總能得手些活物。幼年時分,難免貪玩,又不缺什么吃的,圈起來養著也是有的。只是原子上的野物自在慣了,還是讓人以蠻橫手段扛回住地,怎肯好好的由人心意?
魯文安便手把手教著薛凌馴那些飛禽走獸。這里頭的路數,天下畜生一個樣,不管是扁毛的,還是圓毛的,無非就是怕餓罷了。趕上心情好,就讓魯文安先拿點難吃的枯枝樹皮去,飽一餐饑一餐的喂幾日。
等餓到一身的皮都貼了骨頭,再讓薛凌撿著鮮嫩的草葉鮮肉出面,便是最桀驁的黃眼野鷹,也乖乖讓她拿捏,更不消說那些本就沒啥骨氣的黃羊兔子了。等玩上幾日厭了,她也懶得再管,反正魯文安會幫著收拾了,或放或吃,都是后話。
如今吃著這饅頭,薛凌突然想知道,抓她的那個人,到底是怕她死了,所以拿些漢人吃食來哄著。還是,想馴她,一如她過往馴那些畜生?
不過,好像也沒差多少。不管是哪種,終歸,她是個獵物。好在,有些獵物,再怎么馴,它還是會咬人,狠的恨不能將人整個手都啃掉。
薛凌自殘是在早間,石亓到時卻是已經日暮。這中間胡人男子又送了茶飯,薛凌卻始終沒將眼睛上的布條揭下來,仍是大多數時候都極其乖順的倚在床上。
由于來來回回的摸索那枚銀簪子,手心里的薄汗幾乎未干過。這么精致的東西,并不適合殺人,除非一擊即中。偏人還不能立馬死了,畢竟自己的包袱在哪還是個未知數。里頭的東西,大多可以丟棄。縱是平意,拿不回來也就拿不回來了,唯獨拓跋銑的那枚骨印,無論如何丟不得。
她一直都在想著如何才能制住那人,萬無一失的把東西拿回來。注意力倒被轉移了大半,加之行動沒那么受限,情緒倒比前幾日好了許多。連腕間疼痛也不是那么難以忍受,索性是從小到大,磕磕絆絆之事常有,身上傷從來不是重點關注對象。
只是想要逼出來的人等了許久還未露面,這才是心頭糾結之處。若那人長久不出,自己抓著那個胡人男子也未必能拿到東西,實在難辦。等的時間一長,心頭實在焦躁。
非是石亓不愿意早些現身。他自抓著薛凌,便覺得通體都是舒暢。從安城糧案開始,他就想抓著這個漢人姑娘,一朝得手,巴不得在她睜眼瞬間就花枝招展的站在面前。叫她第一眼看不見世間萬物,只瞧見他一人才好。至于瞧見了之后做什么,做什么都不要緊。
醉野馬的藥效啊,他想起安城偷糧之后,下屬手舞足蹈的比劃,那個雜種是如何用一包藥放倒了一二十個漢人。上次去梁人京城,特地拐彎抹角尋來的珍品,沒想到這么快就用上了,還用的正和他心意。
可惜,這這藥效久了些,抓著薛凌兩三個鐘還不見她醒。石亓喝了兩三壺茶水,有心往暈著的人臉上潑兩杯,抓著茶壺晃來晃去又沒下手,只得對著下屬道“看好些,這個雜種身上有拓跋銑給的骨印,千萬不要弄死了”。走出門又不忘交代“傷了也不行,萬一出啥事,鮮卑的地頭找不著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