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初薛凌苦等霍云婉的消息,而不是死守著江家這慢半拍的。霍家與拓跋銑來往是鷹,寧城與京中通信又是用的官府信鴿,不管是誰,只要見了那飛禽腳上套環,非但不得傷殺,還要好吃好喝的供著。若是湊巧撿了個死的,也得趕緊帶著信筒送到最近的衙門去。
一天一地,自然沒有可比性。
他倒是沒忘了薛凌對吃食怨念頗深,走后片刻就有人送來些咸口的粥水魚羊炙,薛凌捧著碗唏哩呼嚕趴桌子上喝了個肚圓,倚著椅背半天才直起腰。要說回來后來往也是幾家富貴的,這還是第一頓舒心飯。
她吃飽了百無聊賴,先將石亓那枚骨印拿在手上繞來繞去,又將拓跋銑新遞來的移到眼前來回欣賞。王儒說的沒錯,這工藝確實極好。如果她沒記錯,拓跋銑第一次給的,就是個普普通通的骨印,上頭什么裝飾也沒有。
莫非胡人也跟漢人似的,手里印鑒還得分個三六九等,有金有玉,有銅有石?薛凌倒不是好奇,只是對拓跋銑多有鄙嗤。只說那蠢狗第一次瞧不上自個兒,隨便撿了個印給自己就是了。如今知道自己手里有羯人的東西,就巴巴的貼上來,趕最好的送。
最好的送,薛凌咂舌,她最不喜歡的就是狼這種東西。
指尖用力,黃金質軟,骨印左方的狼頭霎時凹進去一塊。剛還耀武揚威的樣子,轉眼就成了老弱病殘相。印信識別只依賴于骨印上的紋路,裝飾毀了也無關緊要。薛凌摸索了一下,想將整個狼頭拔下來。
扭了扭,又松了手,將骨印丟到了桌子上。到底是個死物,沒意思的很。
她知道原子上胡人以狼為尊,她多少年前開始就跟這狗日的東西過不去,拓跋銑要真是頭狼也好。她雙手枕在腦后,倚在椅背上,又笑了一回。
反正這處事的過程確實很像獵狼,先丟兩只黃羊兔子之類的東西讓他跑出來,吃的得意忘形處,就悄無聲息的沖上去,扯住后頸皮,匕首從下頜處插入。一定不能偏,偏了剝皮的時候要重新下刀。別說皮子有兩個刀口,就是開口切線不直,都不值錢了。
還得一刀到底,沒直刀柄,快速扭轉一圈,再拔出來。刀刃寬的一個口子,血轉眼就能流盡。如此那狼肉還勉強能吃,不然血塊淤積,則腥臭更甚,怎么煮都咽不下去。
要說石亓二人也蠢的很啊,經歷了那種事,就該知道拓跋銑對羯族有所圖。看到了羯人的印鑒,只會與自己更加親密無間,怎么可能翻臉。
她拿著茶水懶洋洋的往嘴里灌,亂七八糟的事兒全憑感覺走了一遭,并沒忙著細想。正愜意處,江玉楓又敲了門進來,遞給她一張寫滿了的紙道:“你過過目,若有遺漏謬誤之處,及時改了免生波瀾。”
薛凌伸手接過來,先暗夸了一句好字,不過基本不可能是江玉楓的親筆,這種要命的東西,量他也不會自己寫。上頭內容倒是詳細,江玉楓是與江閎商議過的。他二人遠比薛凌長袖善舞,洋洋灑灑下來,除了事情交代的清楚,分寸也拿捏的恰到好處。
雖沒確切說印是誰的,卻也道明了是羯人的東西。經過也粉飾的花團錦簇,大言不慚處,頗有叫囂之意。整篇文張弛有度,倨恭各半,著實文采斐然。唯一讓薛凌有所不滿的,便是江玉楓未依她的,仍舊將“完璧歸趙”四個字寫到了最后。不僅寫了上去,霍狗二字也改了。
沛公離京之日,完璧歸趙之時。
江府多少防著信落入他人之手,說的委婉。薛凌不屑,骨印跟和氏璧比已是魚目渾珠,霍云昇這狗東西,竟然要被稱“沛公”。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那狗腦子不定得繞幾個彎才能讀出來。她捏了捏信,終沒喊改,只是語間多了些沒好氣,揮手遞還給江玉楓道:
“文采斐然,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