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要學著走一步看三十步,要穩健,不能心急。
要把所有能想到的可能性,都按照最壞的情況考慮一遍,準備好應對方案。
開始介入事件時,就做好全身而退的準備。
例如警方找到拋尸用的車輛,卻發現車子是租來的。
從租車的地方,弄到租車者的聯系方式,卻發現聯系賬號,是早就做好的假賬號。
再順著賣賬號的人尋找買家,卻發現對方是通過虛擬貨幣,境外付款買的賬號。
提供租車服務的人,賣賬號的人,這里面的每一個人都有嫌疑。
一步一步的套下去,自然也就分不清楚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其他步驟,也都是類似的方法,將調查線索徹底堵死。
只有這樣才能做到萬無一失,不會登上警方的懷疑名單。
一旦警方開始懷疑你,那就代表著你離暴露不遠了。
警方破案。
搶劫案,盜竊案之類的案件,靠的是攝像頭。
而謀殺案之類的命案,和沒有監控的地方。
都是靠著梳理死者的關系網,來推導誰是兇手,或者說誰會買兇殺人。
凡是存在過,必然會留下痕跡。
只要你確實犯過事,那就沒有洗脫嫌疑這一說法。
例如警方懷疑艾涼就是隱者。
那么他們會直接把艾涼當成隱者,進行逆推。
就算艾涼沒有留下任何證據,什么線索都處理的干干凈凈。
但他的行蹤和隱者的行動完全吻合,這是無法改變的客觀事實。
然后警方就會把人帶到審訊室,通過審訊技巧套話。
當然這里只是舉個例子而已。
警方懷疑一個十五歲的孩子,是一個頂著三十歲的身材容貌,又橫行了十年,總體年齡接近四十歲的割喉狂魔。
這種可能性幾近于零。
可其他人,可沒法像艾涼一樣改變身形。
親手殺人,就沒有不在場證明。
買兇殺人,也會留下資金走向。
脫離嫌疑,比掩蓋證據還要難上數倍。
一旦被懷疑,那就基本離打出GG不遠了。
除非你能保證以后再也不犯事。
想要繼續接活兒,又不想被發現。
唯一的方法,就是永遠也不要被別人懷疑。
永遠也不要。
……………………
某處加工品倉庫。
田浩看著被封禁的現場,和黃線外的圍觀人群,長嘆一口氣。
正巧這時,施宏方從倉庫內出來。
田浩朝著施宏方打報告:“施隊,我已經通知平安過來了。”
施宏方瞥了眼圍觀人群淡淡道:“我知道了。”
“請問倉庫內到底發生了什么?聽說出現了死者,請問死者的尸體是否已經送去解剖?”
“聽說死者凄慘無比,這是真的嗎?”
“死者其實并非加工廠員工?”
“距離報警到現在,警方有掌握兇手的線索嗎?”
一個個記者舉著相機,掛著錄音筆,對著封鎖現場的警員追問道。
其中不乏一些沒腦子的問題。
這些問題大多數來自于,小報記者和一些自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