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開庭,庭審人員讓雙方舉證,原告的律師先發言,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女律師條理清晰的陳述了裴詩詩撞倒老太太的經過,應該是老太太的陳述。
也有可能是老太太女兒張春雪自編自說的。
什么正看綠化帶里的一朵花時感覺被人擠了一下,然后就摔倒了之類。
裴家姐妹聽的差點氣炸肺,被這一家的無恥驚到。
至于人證,肯定是沒有的。
除非老太太和她女兒有本事找人來做假證。
真要有那本事,就不會為了一點醫藥費徹底不要臉了。
物證也是不存在的。
因此所謂舉證,就是陳述老太太或者她女兒編的事實經過。
然后被告舉證。
打官司很扯蛋,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沒問題,就好比現在,原告明明拿不出證據,只能自編自說。可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主張,那就得被告舉證,但如果拿不出有力的證據,就只能吃下這個啞巴虧,扯蛋就扯蛋到這個地方,所以這年頭都是告人的有理。
特別是這種難以保存證據的民事案件中,被告往往都會很被動。
好在江帆早有準備。
高律師先拿出警方筆錄,上面有當事雙方的說法,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三個現場目擊者的證詞。
警方已經確認過了,這個做不得假。
庭早人員看到這份證詞,心里已經基本有數。
等到高律師拿出江帆錄的視頻,基本上已經明了。
雖然視頻中并不能直接證明老太太的摔倒和裴家姐妹無關,但江帆再三詢問老太太是怎么摔倒的,老太太自己說是頭有些暈摔倒了,還承認有高血壓,完全可以間接證明老太太的摔倒和裴家姐妹沒因果關系,作為證據是足夠了。
老太太母女看到證詞還很淡定,這個早就知道了。
警察也說過了。
但光有人證可不行,律師說了,光有人證也只能作為參考。
不能完全證明老太太的摔倒和那對雙胞胎姐妹沒因果關系。
人證只能起到補充作用
但如果加上物證可就不一樣了。
怎么還能淡定。
老太太母女都挺懵,這視頻什么時候拍下的?
之前在派出所竟然沒有拿出來。
律師也很吃驚,對方明顯準備很充分。
庭審人員看了,心里一萬匹草泥瑪呼嘯而過。
扯犢子的。
人家都拍下證據了,還起訴個蛋蛋啊!
庭審人員先問原告:“你們還有什么意見,要不要堅持上訴了?”
女律師道:“我需要跟當事人溝通一下。”
庭審人員點頭:“可以,給你們五分鐘去外面溝通。”
女律師叫上老太太母女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