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甚至在想,趙賊如果早日考取進士,說不定大明又能多出個能臣干吏。
崇禎坐著御輦離開文華殿,腦子里想的全是舉薦賢才。這兩年,由于吏治敗壞,眾臣一直在討論恢復洪武初年的舉薦制度。
似乎,只要舉薦賢才為官,就能扭轉吏治敗壞的局面。
歷史上,確實恢復了,而且搞得還不錯。
大量具有賢名的舉人,大量政績突出的六七品官員,因為舉薦而得到提拔任命。
溫體仁本來是舉薦制的支持者,他想借此提拔自己的黨羽。可施行到一半,溫體仁又請求廢除舉薦制,因為舉薦了好多東林黨……
此時崇禎反復思考,覺得還是該恢復舉薦制。
像廬陵趙言這樣的人才,完全可以舉薦做官,既能讓吏治變好,也能避免賢才造反。
崇禎是真想振興國家,或者更像溺水者,希望抓住所有的救命稻草。
翌日,崇禎再召大臣議事,經過長達半個月的討論,終于在崇禎九年二月頒布兩項政策。
第一,舉薦賢才。目標群體是五品以下、政績卓著的官員,以及屢試不第、賢名遠播的舉人。
第二,舉薦宗才,挑選宗室賢能子弟為官。
舉薦制設置了很多門檻,免得地方胡亂舉薦。反正誰舉薦誰擔責,被舉薦之人出了問題就得背鍋。
特別是舉薦宗才,一個宗室做官,必須五個宗室擔保,親王派出長史去調查,由親王審核并進行面試。出了問題,親王要倒霉,五個宗室保人也得倒霉。
武進士陳啟新趁機上疏,歷程科舉之弊端。
禮部官員也上疏,請求改革鄉試、會試,增加兵書、算術等科目,并在放榜后附加騎射內容。
崇禎居然答應了,他真的在努力。
但沒有屁用,因為兵書和算術,只在科舉的二、三場考,歸為公文、刑斷、策論一類的理科。而科舉的重點卻是文科,以八股文為主,理科頂多能算附帶加分項。
至于騎射,定在考完放榜之后,騎射武藝再好,也只是授官時可以酌情重用。
無論如何,也算一種進步吧。
至少,精通兵法武藝的進士,能夠更快獲得提拔,不像以前只看孔孟文章。
接著崇禎又頒布圣旨,昭告天下。
大致內容為,承認各地反賊,都是被貪官污吏逼反的。只要誠心悔過,就可獲得赦免。投降之后回鄉耕種,地方官府不得歧視,當稱這些人“救回難民”,不可再稱“招安反賊”。“救回難民”當中的才能出眾者,總督和總理可以錄用為官。
崇禎終于妥協了。
李自成、張獻忠、趙瀚這種大賊,只要真心悔過,也能在朝廷做官。
可哪個反賊會相信啊?
(上一章沒寫清楚,已經改正,軍功的評定,有軍中宣教官記錄并上報,但必須跟軍事主官和軍法官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