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說到兩宿舍的人見面的事,他還真的挺期待的。
結婚,是請雙方的家長以及親朋好友一起吃飯,擺酒席見證雙方的婚姻。
談戀愛,也流行請雙方的朋友一起吃飯,見證彼此的愛情。
芥末貓一直以宅為由,不跟他見面,下次的兩宿舍見面,芥末貓躲不掉了。
哈哈。
到時候他得給芥末貓特別頒發一個僚機獎。
感謝她讓他用最快的方式追到唐清漪。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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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唐媽媽沈秀琴看到女兒從房間里出來,眼睛里盛滿了驚艷,當即湊了過去,問道:“女兒,你今天怎么打扮的這么漂亮?還化了淡妝!”
“還戴了耳環!項鏈!手鏈!以前你不是說這些東西只會妨礙你學習嗎?”
“今天這是,要去跟人約會了??”說到最后,沈秀琴的眼睛里含滿了八卦的笑意。
唐清漪面兒淡定如常的說道:“今天有場辯論賽,打扮一下,震懾對方。”
沈秀琴才不相信呢,覺得肯定是自己昨晚推薦給女兒的小說發揮出功效,今天女兒要去跟林佑的兒子見面了。
嘿嘿。
她真聰明。
她知道女孩子臉薄,所以也沒再多說這個話題,而是對唐清漪說道:“媽上次買的一雙高跟鞋小了一些,媽穿著不舒服,送給你,你今天不是有場辯論賽嗎?穿著高跟鞋去,直接就高人一等,開局就震懾住對方,演講穩贏!”
說著,沈秀琴就到鞋柜里拿出一雙blingbling的漸粉色變的高跟鞋。
這鞋子其實不是她買給自己穿的,是買給女兒穿的,但是,女兒又不喜歡穿高跟鞋。
所以她買回來后,就一直放在鞋柜里。
今天可算是有機會讓女兒穿了~~
唐清漪想到昨晚看的少兒不宜的小說里,男女主親吻的時候,女主穿著高跟鞋,然后會翹起左小腿。
今天那家伙會牽她的小手,不知道有沒有膽子親她。
“嗯。”她微微點頭。
沈秀琴立馬笑著讓唐清漪穿上試試,看合不合腳。
因為是根據女兒的碼子買的,完全合腳。
而且因為鞋底是柔軟的羊皮做的,所以走起路來,小腳不會有被膈的感覺,很舒服。
“來,再噴點香噴噴,我女兒香香的。”沈秀琴又從房間里拿出一瓶‘邂逅’小香水,給唐清漪噴了噴,然后就把香水遞給唐清漪,“這瓶香水,媽媽送給你了,名字很好聽,叫邂逅。”
唐清漪把香水放進了書包里,說道:“嗯,我走了。”
“等一下。”沈秀琴又趕緊跑回房間,然后拿出一個白色的小羊皮香奈兒鏈條包。
“寶貝,把你的書包換成這個包包,你看你穿著高跟鞋,又打扮得這么漂亮,再背書包的話,就顯得有些違和了,換成這個鏈條包,絕配。”
唐清漪看了這個白色鏈條包幾眼,再看著鏡子里,自己隨意的掛在肩膀上的書包。
對比了下,確實是鏈條包更合適一些。
“嗯。”她點了點頭,然后手機響了。
這是她特意給林晨設置的獨特的鈴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