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七七:........
系統,泥垢了,你這么搞,以后我還怎么混?
“排龍立穴之后,還不都是土葬?,說那么多有啥用?現在骨灰都給你揚了”
忽然一個不和諧的聲音冒出。
“非也,非也,膚淺”
系統道:
風水有三家法家用卦.八八六十四卦.無用擇家用時辰論貴賤.依水立向行家論龍貴賤雌雄分陰陽。分五行講九星。九星變體九九八十一變.有生成之穴就有生成之砂。有生成之砂就有生成之水.有生成之水就有生成之向。
“賴布衣言,葬法七十二,各有所宜”
系統道:
審穴場之體段用法者,凡四:
(1)大葬法。生氣闊大,令氣之乘亦大,故大其羅圈,冢堆也。
(2)小葬法。生氣小,葬法亦宜小。冢墓不出二尋、一丈之間。
(3)淺葬法。仰掌之脈,氣輕清,而靈光凝于土皮。鋤一、二遲土色佳。四、三尺下砂石矣。葬深,則骨黑。
(4)深葬法。平岡上,土皆松散。上壟上,土皆砂石。若失之淺,則白骨矣。江北土厚塵深。江南難土薄潮多,宜淺。
取四勢,而用法者凡二:
(1)厚葬法。藏平岡者,應厚墩以蓄聚天和也。平岡易招攝而難蓄聚。
(2)薄葬法。藏山谷者,宜薄堆以招攝天和也。山谷易蓄聚,而難招攝。
審生氣之質性而用法者凡十五:
(1)吞葬法。穴體微小,不宜打破,于微凸下,穿一小孔洞,將棺送入洞內,以厚土封固。洞口外作假塋。則其內,山靈之氣由外之明堂而凝,發福大而綿遠。
(2)吐葬法。有“橫吐”“直吐”“斜吐”之不同,俱以太陽脈之旺處分葬,而截其上,截之近太陰者,砌一空曠而下截,稍鋤尺許,結壙、置棺,與上空壙
相連,則殺氣和,而生氣結矣。“斜吐葬法。”穴場窄小,直葬則上下難容,稍斜其棺,全棺俱入于生氣之中,法奇而理常。
(3)吃葬法。入首星辰大開陽面,卻橫身,俱靜而死,只有微微一點真靈之氣。不可脫,亦不可破。其法,將棺半入脈內,半安脈外,如人吃物,重則入,輕則脫矣。
(4)息葬法。息者,止也。于穴后大開平基,將粗重之體,裁成天輪形體,以作近身蓋氣。復鑿一深大之井,于蓋氣之下,而立穴空壙之前。空后余土,以息其粗峻惡氣,亦急來緩受之意。
(5)閃葬法。龍真局備,然猶煞氣未盡,更以閃法。挨實處,作一空壙。而于無脈處,結井放棺。兩壙并立。稍開一尺,而合冢為一,逼身之煞自出,龍局之貴氣納矣。倘穴宜閃而不閃,雖貴難免于刑。閃與吐相似,吐以迎其吉,閃以避其兇也。二者俱劍脊龍,主損地師。當預定穴基而去,不可見破土,上升棺尤忌。
(6)浮葬法。龍真局備,而結少陽厚重之穴。欲得陰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氣。故用浮法。深鑿金井,結空壙于底,置棺于空壙之上,地氣升與天氣接矣。出人秀穎,早登科第,勛垂竹帛。
(7)沉葬法。少陰之脈氣本深臟,必借天氣下降,而后陰得陽噓而交通。而沉法,深鑿金井,結壙于上,實以納地氣之升,虛以接天氣之降。生氣沖和,而富貴得矣。
(8)虛葬法。陽坪闊大,不能收拾。視其龍真穴真,作一大壙以鎮壓之,內復作小壙以放棺。則地氣上騰,天氣下降矣。
(9)懸葬法。外局山交水會,視其穴上,則嵯峨陡峻,下則鼠尾槍頭。當用懸法,將鼠尾槍頭之石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造石屋于其上。棺用銅練懸掛于中,六合俱懸空,而不著實。外堆土成墳,則陰煞僅侵石屋下角,而不及于棺,天陽之氣得納矣。蓋純陰之穴,純是砂石,天于則水從石縫中流出;水不浸棺,而煞出矣。懸與虛相似,虛用于穴之純陽,懸用與穴之純陰。虛以注氣,懸以避水也。
(10)通葬法。入穴生氣濁大,則獸滯而不靈動。主出人粗蠢,以法通之。大開羅圈,半圈放棺,半圈深鑿一洞以通其氣。棺在左通其右,在右通其左,甚則左右具通。更甚,則通其后。獸滯之氣,悉化矣。法與閃相似,閃以避其煞,通以行其氣。理與吐相似,吐用于氣之直,通用于氣之斜。
(11)從葬法。主居正位,而門下從之,則曰“從”。蓋生氣闊大,大造羅圈,正棺藏于的穴之處,左右背后多葬無嗣之棺,以從之。從棺得氣,正棺愈旺矣。
(12)鋤葬法。于山頂受穴處,大開其井,深數丈,至嫩石而止。將難朽之木,橫直層排,填平大井而結壙,置棺于其上,壅土成墳。山頂如舊,日久不朽,冢圈漸陷,四圍漸鋤去之。初葬,受天氣。葬久,受地氣。形喝“照天蠟燭”。朱子增祖母金斗穴,五星聚講處,深開其井,壓以巨石。是受地氣,后收天和之法,與此互發明。
(13)隧葬法。龍氣深厚,澗大,須開金井。深數十丈,造石屋于下,具兩石凳于上,理與通相似。通則淺而小,隧則深二大,法與懸略同。懸則幽于地上,隧則入于中。
(14)倒葬法。穴居當脊,必將腳后與兩旁棺底俱砌一空壙。以沖和其氣而倒收之也。
(15)泄葬法。龍脈飽旺、雄實,恐后多生瘟火、刑戳。須抽出棺木,以泄其氣。甚者,再抽一次,第三次乃葬真骨,始無兇禍,法將牛骨入壙中,初次黑如灰漆。二次加灰白色,三次漸有紅潤聲色,方可葬真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