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能隨隊出征,不過回到丹佛的林影并不閑。
因為就在回丹佛的前一晚,卡爾把他拉到房間促膝長談了一番。
那是一段永遠無法對外公開的內容。
因為卡爾和林影說的那些東西都是見不得人的東西。
之所以說見不得人,是因為它不干凈。
卡爾和他聊的是在NBA的生存之道,以及為了生存必須要學會的一些“籃球技巧”。
或者也可以理解為,規則之內的小動作。
卡爾說的那些內容有一個前提:
在規則允許范圍之內,不是沖著傷人而去的動作,就是對規則的合理運用。
顯然詹姆斯·哈登不是第一個研究規則的人,只是研究的方向不一樣。
那些小動作,有幾種是非常常見的,舉例說明:
一、拉球衣。
這聽起來很不可思議,然而實際上這在NBA賽場上隨處可見。
球員防守上籃時,會通過拉球衣的方式達到“扶墻而上”的目的,最后實現對進攻球員的封蓋。
又或者,是在無球防守時,在自己速度跟不上的時候通過拉球衣來達到跟住的目的。
事實上只要比賽看多了,球衣被撕爛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
二、擺肘子。
肘子,大概是NBA球員利用頻率最高的部分。
這其中的代表人物,“鐵肘”馬龍,還有奧尼爾。
甚至科比、詹姆斯、霍華德,估計這也找不出一個不會擺肘子的人。
包括打馬刺這場,林影正是從鄧肯那里學習到的肩肘的利用。
因為無論是低位進攻,還是突破進攻的時候,適度的用肘子開道,都是創造出進攻空間最簡單的方式。
不過這個肘子運用細節很多,其中曲臂轉直臂大概率會被吹推人,是格外要注意的。
三、遮眼睛。
這個由巴蒂爾發明的防守動作,其實也屬于這個范疇。
CBA后來都是嚴禁這個動作的,因為你的反應速度不夠的話,遮眼一個不小心就變成戳眼睛了。
但這一招確實很管用,尤其是對非巨星使用,不是每個人都能夠靠強大的肌肉記憶把球送進籃筐的。
……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非進攻手摟人,適當的夾臂等等。
林影完這些后并沒有覺得什么反感。
因為這里面的很多,在他參加的這幾場NBA比賽里面都有見過,科比和鄧肯也都在用。
大家都在用,他要獨善其身當白蓮花?
沒必要,而且不可能。
NBA再干凈的防守球員也不可能一點不用。
只是把握住尺度就行,不傷人且不被裁判抓到的小動作就是好動作。
當然,林影也沒有說像歷史中保羅那樣準備把小動作作為自己的常規武器用。
他的身體條件并不需要一直使用那些。
他現在會需要,是因為他無論進攻還是防守都還還不夠成熟。
在成熟之前,他必要的時候會用得到。
比如,現在比賽科比通過點名戰術單打他,隊友協防又上不來。
以他現在的防守能力,不上點小動作大概率會被爆。
比賽不是私下的一對一單挑,那是關系到生存的。
再比如,他的三分手感很不好,必須去內線肉搏,又遇到比自己體型大一號的,比如鄧肯。
一樣的道理。
所以這兩天他會消化卡爾跟他說的那些動作,然后和漢迪訓練的時候試著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