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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住的公寓門口,達菲和安踏的人已經在門口等著了。
他的鞋子研發進度挺快的。
當然,研發只是說的好聽點。
基本上,他的第一款鞋子,就是用斐樂的技術,加上自己的球鞋設計,最后組合一下。
有的人肯定會好奇,斐樂行嗎?
當然行。
這還得從另外一個球員說起。
格蘭特·希爾。
作為第一個,也是最強的喬丹接班人,當年希爾的人氣只能用爆炸來形容。
一個事實:希爾是NBA歷史上首個新秀賽季就當選NBA全明星票王的球員,并且第二年力壓巔峰喬丹蟬聯NBA全明星票王!
就是這樣一個球員,他代言的就是斐樂,還是剛進軍籃球鞋市場的斐樂。
可以這么說,當時斐樂投資希爾,和現在安踏投資林影,耐克投資喬丹都是一個模式的。
希爾當時也真的很頂,第一雙簽名球鞋GH1就賣了150萬雙,創下繼AJ1之后初代球鞋的銷售記錄。
要知道那可是在1994年。
隨著希爾在NBA不斷打出名堂,斐樂也不斷革新科技,順帶著也簽下很多NBA球鞋,市場占有率一度和耐克平分秋色。
當然之后的故事就誰都知道了,希爾2000年遭遇腳踝傷勢,又打封閉,成了玻璃人,斐樂人氣也就一落千丈。
但是從這個歷史能知道的是,斐樂的科技并不差。
雖然因為希爾的隕落鞋子賣不到那么好,但是這個牌子其實一直在的。
哪怕是希爾,也是2004年才和斐樂解約。
算時間現在2007年,也才過去3年而已。
然后因為是希爾,肯定也會有人疑惑希爾的腳踝傷勢和斐樂鞋子科技是不是有關系。
答案是否定的。
希爾1994年就代言斐樂,穿了6年鞋都沒問題,出傷病和鞋子并不大。
而且斐樂打出名氣,穿的也不止希爾一個,但其他人都好好的。
所以這個斐樂科技+安踏設計的第一雙簽名鞋是可以的。
也別覺得安踏偷懶,這是本就計劃好而且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然后,就是這一次達菲他們來找林影的原因了。
獨立品牌,簽名球鞋得有名字啊!
像喬丹當年的AJ還有個小故事,它其實是意大利品牌s的縮寫。
后來耐克買了版權,又因為喬丹的名字縮寫正好是J,才有了AJ的牌子。
甚至其實到后來s還通過施壓的方式來把控AJ的銷售方向。
當然安踏走的模式不一樣,沒有這方面的擔憂。
而且他們很貼心,直接先給林影提供了一些參考方案。
那意思,你看看有沒有滿意的,沒有咱再想想。
1、LY,簡單粗暴,林影名字縮寫。
2、shadow,暗影,影子的意思,林影的綽號(之所以不用刺客是因為耐克足球鞋有了這個系列)。
3、LinK,紐帶的意思,而且有和他的名字諧音。
“這第三個……”
林影看完怎么覺得有點不太對勁的樣子?
之前那些球迷喊他什么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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