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八億農民……最少一直以來都是這么宣傳的,雖然說蘇子長沒有實際調查過,畢竟你讓他一個一個數人頭也不太現實,統計局發布的還算靠譜,就當做是八億吧。
總所周知,國人,特別是老一輩的國人對于土地和房屋的那種熱情和執念。而我們偉大的建國者們,分析歷朝歷代衰落的原因,基于工農聯合的指導思想決心改變籠罩著中華大地的上魔咒。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既是人們生活所用也是生產資料所用。所以建國者認為,如果像過去一樣允許私人擁有土地所有權,那么在這個人多地少的國家里會繼續重蹈覆轍。
土地這一重要的生活生產資源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迅速集中在大地主和大資本家手里,讓天下之大而窮人無立錐之地。
于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在國內,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土地所有權分別歸屬國家和村集體。
依據《土地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在明確劃分了土地所有權的歸屬以后,為了防止農村集體土地被惡意的侵占,還在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嚴格的征地流程“第四十五條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做出如此大的限制,就是為了確保農民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
從而實現了當年杜甫發出的愿望:安得廣廈千萬間,大辟天下寒士俱歡顏。
于是從建國到現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基于這個指導思想和法律規定,嚴格控制住土地的流轉,讓八億農民可以在農村里有住有吃,某種意義上,他們比城市里的工人白領這些無產者生活的更加安穩和愜意。
同時也徹底杜絕了土地所有權私有化的惡果——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里。
這也是為什么陳怡榮會覺得對此不太適應,美國的土地是允許私人有所有權。
回顧了這些情況,蘇子長也開始有些苦惱。畢竟按照《土地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也屬于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宅基地之上的房產并不能不依附土地而懸在空中不是?
地隨房走,土地的使用權跟隨土地之上的房產轉移而轉移,這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則之一。
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發布的《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土地炒賣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農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違法為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蘇子長依靠長年的辦案經驗,知道有的法條和行政規定需要反著看,比如這里《土地法》并沒有完全限制死農村集體所有權土地不允許買賣,特別是宅基地和房屋,因此這里開了一道小口子,反向推論就是允許買賣。
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通知明確表明:“農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就是說,農村的住宅是可以向農村居民出售的。
這么說來……
看著苦惱的陳怡榮,蘇子長眨了眨眼睛,轉身鉆進了存放法律法規和案卷的客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