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經歷了大喜大悲的人,都是非常容易疲憊的。
不管是大哭還是大笑,對于精力和體力而言都是非常消耗的。而且還是夏天這種下午容易犯困的時候。
陳怡榮吃完了泡面,吹著溫度適宜的空調很快就進入了犯困的狀態。
雖然她很想強撐著精神去想吳建軍的案子,但是她的眼皮告訴她,這個時候再不合上,還要等到什么時候!
陳律師很快就抵抗不了睡魔的誘惑,在連續幾次點頭之后,摧枯拉朽的一敗涂地,趴在桌子上投入了夢鄉。
蘇子長也有些無精打采,原本他一直都有午睡的習慣。但是這種習慣隨著他變成精力旺盛的哈士奇,竟然消失了!
這就讓他有些尷尬了,吃完午飯之后明明想要睡覺,但是他身體里面的旺盛精力卻根本讓他睡不著。只能趴在那里胡思亂想,這大概是變成狗以后被這具身體影響的改變之一吧。
趴在地板上的哈士奇,現在也只能琢磨琢磨案子來打發時間了。
他準備從頭到尾再梳理一遍案情,查找自己有沒有遺漏的地方。
首先,案件的起因經過非常的簡單:陳怡榮的當事人吳建軍在九九年原本居住的村子被劃為蓄洪區以后,依據當年出臺的安置政策搬遷到了新竹村。搬遷到了新竹村以后,作為農民的吳建軍當然需要住房和田地來保障生存。
于是吳建軍就和趙軍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趙軍將自己所有的農村宅基地房屋以兩萬塊的價格賣給了吳建軍,隨后吳建軍又從其他人那里買了農田,并且在新竹村一直居住下來。
因為他居住時間足夠的長,并且生活工作和選舉都在新竹村,新竹村的原本村民都已經認為他是本村的村民。而他自己也因為習慣使然,并沒有去做什么戶籍變更手續。
這個案子里面出現了好幾個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對于這群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來說,當然不會沒事研究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在他們的樸素思維里,宅基地和承包的農田就是屬于他們的私有物品,當然可以任意處分和買賣。
他們并不了解,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是屬于村集體所有,宅基地是一種社會保障性質的分配。按照《土地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是不允許隨意買賣的。
依據《合同法》中的規定,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會導致合同無效,那么吳建軍和趙軍的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因為違反了《土地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無效。
在江城市出臺的關于農村宅基地的行政法規中允許村集體中的人相互買賣宅基地,然而因為吳建軍的戶口本上戶籍所在地并不是新竹村而無法參考引用本條規定。
雖然在上午的時候,陳怡榮調查取證取得了新竹村村委會的證明文件。但是這個證明文件也只是證明吳建軍在新竹村生活了二十幾年,它并不能證明吳建軍是新竹村的村民身份。
畢竟你在什么地方生活工作和你是哪里人,這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更何況在法律這樣一個嚴謹的領域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