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是謝絕了鄭國慶、徐旭東的宴請。陳怡榮帶著哈士奇回到了家里。
其實離婚案一直以來都不算是難度大的案件。蘇子長趴在地毯上,看著在廚房里面忙碌的陳怡榮想到。
案件事實清楚明了,而且大多數人其實并沒有多強的反偵察能力,也很少有人刻意的去抹除一些證據,所以收集證據方面也相對簡單。
它不像是一些故意的刑事案件,犯罪者會刻意的去消滅證據,不光給刑事偵查人員增加了難度,對于辯護律師來講也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要知道,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不論是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還是不利的證據,都需要強有力的證明力,必要時會追求形成證據鏈。
期間少了一環,便很難說清楚一些事情。
而離婚案件的一個難點其實是在于夫妻共同財產。蘇子長翻著眼睛回憶著過去自己的父母手把手教導自己案件如何解決的情形。
當人們決定離婚時,有的人會刻意的去轉移和隱匿財產,而這部分財產的調查難度是非常大的。
雖然說第《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的難度比較大……原因在于當事人往往并不知道對方隱藏、轉移了夫妻共同財產。
就像是徐旭東一樣。
他根本不清楚鄭枝俏的名下有幾處房產,有幾輛汽車,有多少存款,對外有什么其他的投資。如果說鄭枝俏隱瞞這些事情,那么根本就不會進行分割。
而面對這個問題,就需要陳怡榮親自去江城市十五個行政區一個一個的跑,查遍所有的房地產登記部門和車管所。另外需要查邊江城市各大銀行里面關于鄭枝俏的銀行賬戶里面的存款。
好在戶口簿上有鄭枝俏的名字,以及授權委托書,不然一般人真的還查不了。
蘇子長嘆了口氣,可以預見到未來一段時間內自己就跟著陳怡榮跑這些事情了。真是懷念過去的日子啊,查一個人的資產那用的找自己跑,吩咐下去自然有助理律師來解決這些事情,而自己只要等著結果就可以了。
再不濟,也有內部渠道可以直接詢問啊。
“蘇蘇,午飯好好吃哦。”陳怡榮端著一碗加了一個煮蛋的泡面放在桌子上,然后把狗糧給哈士奇倒上端到蘇子長面前:“下午開始我們就要去調查取證了,多吃點才有力氣跟媽媽一起跑。”
果然!
蘇子長嘆了口氣,自己所料不錯。陳怡榮果然決定快速行動。
不快速行動也不行啊,因為鄭枝俏隨時可能會轉移資產,必須在此之前掌握到相關證據,這樣哪怕她轉移了財產也不行……就算轉移的財產不能追回,但是錢是可以分割的啊!
如果上了法院,將這時陳怡榮找到的鄭枝俏名下的財產提交上去,證明了這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那么這些房子啊,車子啊就需要分割。如果這個時候她轉移了這些房子車子——比如說偽造合同賣了,或者是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