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多多在奧運會上的表現,讓他在中國的人氣飆升,
這也引來了不少的體育用品公司以及其他公司想要簽下他做為品牌代言人。
他的經紀人莫妮卡就收到了十幾份的代言邀請。
錢多多讓她先重點接洽球鞋代言合同的談判,其他的暫緩一下都可以,畢竟他現在馬上就要進入聯盟了,穿什么樣的鞋子上場打球,是個問題。
何況他現在也需要錢去做一件事,他的錢大部分都壓在一些投資上,他自己手里的余錢基本都花得七七八八了,他能抽調出來的資金不多。他都還沒給自己買啥大件呢,花的錢都沒花在自己身上。
所以他希望莫妮卡盡快的將球鞋合同談下來,拿到代言費用。
不過對于莫妮卡第一個接觸的公司耐克給出的報價合同,他可不大滿意,
耐克只愿意給他提供一份四年20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也就是一年五十萬美元。
這份合同報價合同要是細究起來,在NBA聯盟當中其實還不算太差的。
球鞋代言合同,最頂尖的檔次是能擁有自己的“簽名鞋”,這放眼整個NBA也不過寥寥可數的十來個人而已。
像科比、詹姆斯、杜蘭特等這些超級巨星,品牌方才會愿意為他們出“簽名鞋”,說白了,就是帶貨能力出眾。
現在錢多多只是一名新秀球員,雖然在奧運會上打出了驚人的表現,在中國名氣很火,但是耐克可不認為他達到了這個檔次,自然不會給他一份超級巨星的代言合同。
想當年,在CBA的時候,耐克給姚明的合同是四年20萬美元,2003年姚明成為NBA狀元秀,耐克也只愿意給他提供一份四年160萬美元的合同。這么相對來看,耐克給錢多多四年200萬美元,比當初開給姚明的那份合約可是高了的。
對于這樣的一份合同,錢多多顯然是不滿意的,覺得這是一份品牌代言合同中的童工合同。
不過莫妮卡卻清楚這樣的一份合同是符合當前的行情的,NBA樂透區新秀簽下的第一份代言合同的年金額普遍在20萬美元到70萬美元之間。當然,那些超級新秀是特例,比如當初的天之驕子勒布朗,比如當初的超級高中生科比,他們都拿到了遠高于此的代言合同。
而且還有一個耐克不愿意給錢多多高價格代言合同的原因,那就是“中鋒不賣鞋”啊,受錢多多在NCAA一直打中鋒位置的影響,耐克是直接將錢多多歸入中鋒球員行列了。
盡管大個子球員會讓品牌更有辨識度和視覺吸引力,但“中鋒不賣鞋”這個潛在規律是一直都存在著的。
真正能吸引球鞋品牌商的,始終都是那些才華橫溢的鋒衛球員,他們希望簽下那些擁有速度和爆發力的小個子球員,在比賽的最后時刻,籃球通常都是在這些小個子球員的手里的。
那些大牌球鞋品牌的品牌總監甚至直言他們沒打算讓自己的旗下代言人集齊五個位置的球員,而是希望打造一個充滿激情的小個子軍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