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暮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花瓶,沒辦法她長得實在是太好看了,讓人理所應當的覺得她沒有什么才華,當初那首《夏天》說實話水平并不高,而且還是她找人幫忙做的曲,所以在趙主管的眼中,林朝暮就是水平不夠。
以至于在林朝暮進入團隊一年了,他也僅僅只分配給了她幾首和《夏天》差不多水平和風格的歌曲而已,導致她的實力根本沒有發揮出來。
現如今一首《追光者》終于讓她清醒了過來,這個看上去像個花瓶的女孩子實際上有著真正的實力。
“好事多磨嘛。”李安笑了笑說道,是金子總會被人發現的,或早或晚而已,相比之下晚一點反而更好,因為成功來得太快反而容易心浮氣躁。
“有你們兩個人在驚鷺,我想以后團隊終于要往前更進一步了。”
趙主管點點頭沒有否認,并且明確的說出了這樣的結論,驚鷺以后能不能越來越強,就要看李安和林朝暮兩個人以后怎么發展了。
林朝暮倒還好,她簽的是四年的合同,現在才過了一年,還可以繼續培養發掘更大的價值,但是李安不一樣,他就只有一年的合約,要是到時候到期了不選擇續簽的話,那么驚鷺的整體實力就會垮一大半。
所以趙主管還是有些擔心的。
“我最近幾年還沒有想要自己單干的想法。”看著趙主管看向他的眼神,李安已經心知肚明他想要表達什么意思了。
說實話一開始簽約的時候他是打算專心做歌,等一年之后有一定的積蓄了就跳槽出來自己做的。
那些有實力的歌手都會自己成立一家公司,接著招攬一些歌手和團隊自己做歌,然后將版權賣給唱片公司分層,這樣不用受到別人的約束人身相當自由不說,而且還可以有更多的選擇。
畢竟能夠跳槽出來自己單干的歌手藝人一般都是名氣相當大的,做出來的歌曲質量也不錯,而且還有龐大的粉絲基礎,和哪一家唱片公司合作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所以很多唱片公司都會找人家合作,那個時候就有了談判交易的機會。
而簽約了公司的歌手藝人版權雖然仍然在自己的手上,但是發行的渠道卻十分單一,只能在自己所在的公司發行,而單干的歌手藝人則可以將歌曲的版權賣給多家唱片公司。
所以李安一開始也是有一年之后自己出來單干的想法,憑借著系統龐大的數據和自己的專業水平,一個月一首歌,一年之后想要火起來應該是不難的事情,所以一開始他確實有這方面的打算。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李安的側重點并不僅僅只有歌曲,以后他會有更多藝術領域等著他去開拓發展,一年的時間里他要將自己的精力分散給其他的領域,自然就沒有單純的做歌發展得快。
所以他現在的決定是等過幾年自己徹底有所成就了再說,而且他的各個藝術領域和音樂并不沖突,所以他可以一邊做歌一邊搞其他的,等到了自己在音樂上的名氣徹底起來了再說。
而那個程度在一年時間里是肯定達不到的,所以他改變了想法。
聽到李安的明確回復之后,趙主管心里重重的松了一口氣,他可不想看到這個正在茁壯成長的樹苗從自己的花園里跳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