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魏征的工資加上公糧,一年也就六十貫左右,加上國公的食邑,魏征一年的收入,最多不會超過三百貫。
而魏征作為國公,即便節約,開銷也不小。
出行的馬車要有吧?
家里養幾匹馬,一年花銷就不小,一家人的吃喝和奴仆吃喝,花費也不少。
府宅一年到頭,總有地方需要修繕吧?
亂七八糟加起來,一年到頭,就剩不了多少了。
如果沒有其他的進項,人情往來用什么?兒女成親用什么?
所以古代的清官才會顯得那么難得。
“要想避免這種情況,只有嚴格限定官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經商,和做好流官制度。”林軒說道。
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后世的官員及其直系親屬不能經商,在漢代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使用了。
不僅如此,從秦漢時期開始,地方官員任命實行流官制度,即地方官員不得在原籍為官,不能在一地久任。
這些方法,一千多年后都還在用,可見是非常先進。
雖然依然有人利用規則漏洞,可以讓其他親戚或者扶持人去經商。
這種事情,連后世都無法避免,更別說在古代了。
任何規則都不可能完美無缺,只能盡量去約束。
唐代對這種政策執行的并不徹底,唐代雖然對官員的考評非常嚴格,但是卻有一個問題。
打個比方,考評有三個評價,優良差,優代表可以升遷,良代表做的還行,繼續任原職,差就代表做的不行,將會降級或者追究責任。
如果有人買通考評官員,得到良的評價,就會一直在一個地方一直連任。
很多人肯定會想,既然買通了考評官員,為何不要優的評價呢?
優就代表要升遷,升遷了就要換地方,對于有心貪污的官員來說,換地方就代表了重新開始,并不附和他們的利益。
另外,升遷官員的考評,是要交給皇帝過目的,會再核實一遍,并沒有那么簡單。
房玄齡稍微一想,就明白了林軒的用意,笑道:“涇陽縣侯可否詳細說說。”
他這樣說,是讓林軒解釋給其他人聽。
“任何地方官員,不能在原籍任官,離的越遠約好,任職滿三年,必需要換地方,不允許連任。”林軒緩了緩說道。
李世民眼睛一瞇,沒有說話。
注意是好注意,但是卻并不現實,實行的阻力太大了。
秦漢就有的制度,以李世民的智慧豈能不知道這樣做,朝廷對地方的掌握會大大增強。
但是有些地方,世家經營的太久了,其他官員到那去根本玩不轉,還有可能被世家拉攏。
這些他現在又不方便說。
林軒說完,見其他人都神色莫名,并沒有人贊同,就知道其中應該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原因。
林軒心里苦笑,想想也是,秦漢時期就有的制度,大唐雖然執行的不夠徹底,但是也沒有完全棄之不用。
他還以為是李世民他們不知道這種制度的好處,現在想來,是他想的太簡單了。
“這件事需要仔細斟酌,以后在議吧,你們先下去吧。”李世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