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笑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李梅,名聲之事,也是看值不值得?若是前朝,自然是名聲重過天,因為那關系著女子的命運,甚至于生命。現今不一樣了!”
李梅看罷,撫了撫自己的心口。
糟糕!她可恥地心動了。
“嗯,我想先過了這三年再說!”
“也行!記得多賺錢!這世間的一切,十之八九的煩惱都能用錢來解決。”
雖然她覺得越早決定越好,趁著石頭幾個孩子現在還好,一般人都會傾向于讓孩子跟著媽,而不是跟著那兩個行將就木的老人。
就連那張家的宗族,只要是別給孩子們寫姓,他們也絕對能夠接受。
但……李梅終究是一個古代人,能夠興起買漢子的念頭,已經是夠出格了,總要需要時間多想想才能下定決定。
……
李梅死了丈夫,那七七四十九天的重孝,是不能動葷腥,也不好到處走動,自然是不可能去找阮微。
那藥店里需要的藥,還是阮微讓藥店掌柜來張家村拿的。
阮微身上那只金色球,少了肖笑在旁邊跟著,又開始作妖了起來。
肖笑盯著阮微翻過李家村的那座山,來到山那邊的平家村,蹭著平家村的牛車越走越遠,看到那金色球上的金光一閃一閃,似乎是在耀,不由氣得咬牙。
該死的球!你給我等著。
現今的她不借著金色球的磁場,也能改變周圍的事物,雖然只能動那些質量輕的!
等她神魂再強大點,一定能夠將這只球給捕捉了。到時,還不任由著她捏圓搓扁。
肖笑捏了捏虛幻的手,盤膝坐下,收回全部神識,專心冥想起來。
——既然阮微已經遠去,脫離了她神識能夠覆蓋的范圍,神識也沒必要再隨時擴散著。
……
南興鎮
阮微如遇到久別重逢的好友一樣,滿眼深情地看著街口。
以前不敢隨意走,孤獨久了,也沒覺得多難熬。
自與李梅相識之后,重新嘗到了自由、熱鬧的滋味,卻又失了去,就再也無法安心地一個人待在那個小房間里了。
阮微想了好久,覺得自己現今也有十歲了,也算是個小少女了,裝扮得丑一些,又搭得是平家村的車,沒人知道她的根底,不會有人想到打劫她。
“阿微,你該不會是第一回來鎮上吧?”同車的一個女孩,看到阮微的模樣,出聲笑道:“你要是不敢,可以跟著我走啊!我跟你說,我常跟著我阿娘……”
阮微回神,沖著女孩禮貌地笑了笑,搖頭道:“不麻煩你們了!我想要到處走走,不適合。”
女孩一愣,還要勸說,被她的阿娘拉住了。
她們來這集市主要是為了賣東西,補貼家用的,哪有時間陪著人逛?
阮微與同車之人告別,獨自走在那街上。
不多久,在街上閑逛的阮微,突然就與某個人撞上了,還被撞得摔倒在地,正覺得倒霉之時,一輛精致的馬車停在了她的身邊。
“小姐,那人不見了,還撞了這個小乞丐!”一個嬌俏的女聲,從車上響起。
阮微指著自己的鼻子,臉上盡是不可思議。
她、她是小乞丐?她這身衣服可是一點布丁都沒打,哪個乞丐像她這樣穿得這么好的?她、她不就是用泥,將臉涂得臟了一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