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微暖被自己腦補的各種情節嚇的一個激靈,回過神來不動聲色地強迫自己放松了一下肩頸,稍稍調整了坐姿,緩緩回憶起事情的起始經過。
“我本來就是要來你們派出所的,就想從那巷子里抄個近路,誰想到剛走到垃圾桶那里就聽見有人‘啊’了一聲,”
“然后那女人就滿手血跡的站了出來,還抓著我不放,非說我搶了她的10萬塊錢!”
池微暖滿心的委屈,她話音剛落,身旁的洛根急忙出聲替她證明:“我姐姐沒有搶她的錢!她誣陷我們!”
因為這意外的關心和維護,池微暖心里好受了不少,笑著抬手揉了揉洛根的小腦袋以示安撫。
劉警官也笑著看了看洛根,表示他已經注意到了他的證詞。但小孩兒的童言童語明顯沒有得到他的重視。
當他聽到池微暖說她本就是要來派出所的時候,他望著她一愣,盯了半晌后才開口接著問道:“嗯,然后呢?繼續!”
“然后?然后她一喊大家聽見聲音就圍了過來,再然后我提出報警處理,有人幫忙打了電話,你們就來了啊!”
劉警官:“她頭上的傷是你打的嗎?”
池微暖:“當然不是!我看到她的時候她就已經受傷了!她說打她的那塊兒磚,你們可以驗指紋,我根本就沒碰過!”
劉警官:“所有物證我們都會檢驗的!不需要你操心!再想一想,還有什么補充沒有?”
池微暖從劉警官的眼神和語氣中讀出了不耐,還有“不需要你教我們做事”的意思,但無奈她不求回報的做著好人好事,卻莫名其妙被人誣陷,心中實在憋屈無法忍氣吞聲。
于是,她滔滔不絕的說出自己的推論,以便自證清白:“警官,她的錢真不是我搶的!哪有帶著孩子提著大包小包搶劫的?這怎么跑路嘛?這分明是送人頭去的啊!”
“還有啊,她說我有同伙······”
劉警官起初認真的聽著池微暖發泄冤屈,待她放松后說的正興起時,卻突然開口提問:“你說你本來就是要來派出所的?來干什么?!”
池微暖正說的興起,突然被迫中途剎車,盯著劉警官愣了兩秒,然后才開始思考他提出的問題。
“本來······,哦,”
“之前我不是在公園里散心嘛,這不,在池塘那里遇見了洛根,呶,就這個小朋友!”池微暖扭頭看了一眼洛根介紹道:“我看他這么小的孩子提著一個大旅行包過來,猜著可能是和家長走失了,就想抄個近路送來你們派出所幫忙找一下他的家長,免得家里大人擔心著急。”
劉警官聽完池微暖的話,和同事對視了一眼,臉色立馬就有點不太好看了。
怎么還碰到了個案中案?
這外國小孩兒是她撿的?不是她弟弟?
他們當場檢查了洛根的旅行包,確認里面裝著的的確是小孩衣物后,盯著池微暖和坐在她旁邊自在晃著小腳的洛根思考起來。
這姑娘到底是搶劫?還是被誣陷?
這外國小男孩,是她見義勇為?還是被她拐賣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