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師坐直身子,開始了他的超級太極:法官、雷總、王律師,下面我說一下我的觀點。作為律師,我的職責就是維護楊總的權益。這事當時楊總安排了80多個員工,和他們對賬。楊總是非常有誠意的呀。
他咽了口唾沫接著說:這都是我從楊總那里學來的,有出入的地方,你們多擔待。如果你們覺得我是在攪合事情,影響雷總和楊總調解,你們就抽我兩嘴巴子哈。楊總這么有誠意,這事沒成也是太可惜了,今天雷總本人也過來了,這事我也沒法代表楊總。您和楊總約著見個面,哪怕我給你們促成這個局呢,你們談。
“你不是特別代理嗎?還得楊總出面?”王悅忍不住懟道。
“你看你這小姑娘,如果你覺得我是在攪合事情,影響雷總和楊總調解,你們就抽我兩嘴巴子,對不對,咱雙方都是律師,也是為了解決問題”被告律師一副被冒犯的樣子。又開始他的長篇大論,就是不說怎么個調解方案,也不說怎么讓雷總和楊總見面。
“您說這么多,倒是約楊總呀,什么時間,咱今天直接定好,雷總到時候過去就行”王悅實在不想聽他念經。
被告律師瞥了一眼王悅,轉頭對著法官說“雷總有楊總電話,我就是個代理律師,沒那么大權力”
“那你剛才在那吹半小時,不是浪費大家的時間!”王悅在心中狠狠的吐槽。
說了這么一大會兒,法官終于開口提示被告律師:你說一下楊總的底線,最多能給退多少?
“這事怎么說呢,按理這錢是不應該退的,我給楊總做做工作,最多4萬!”
“4萬?”雷總驚訝的問道。
“對,這都是有難度的,楊總不一定同意,還得我做工作呢。”
“絕對不可能”雷總斬釘截鐵的說道。
看雙方這態度,法官便對著雷總說道:你看5萬能行不,能行的話,我給做做工作。
“不行,打官司之前就說只退4萬,打官司還退4萬,我圖啥?”雷總氣呼呼的說著。
法官看了看雙方態度,將桌上的材料拿起來整了整,慢吞吞的說:那就這樣吧,不調解了,我盡快判。
法官表了態,王悅、雷總和被告律師紛紛離去不說。
沒過多久,一審判決下來了,法官竟然判決只給退4萬!
拿到判決,王悅覺得可笑,法官都沒舍得多找點理由,或者跟對方的要求稍微拉出點差距,直接按照對方要求的數額,判決楊舒只給雷伊退4萬。
太荒唐可笑,王悅當時還覺得法官不敢這么出判決,畢竟這個案子的伸縮范圍相對比較小。沒想到結果啪啪打臉,趕忙準備了上訴材料,期待二審能有一個公正的判決。
二審開庭時,雷總特意早早到了法庭,王悅再次與被告律師展開對戰。
王悅:請問被告你說原告自始至終沒有說過不履行股權轉讓合同的事,為什么被告在雙方簽約后一個月內,便將股權轉讓給了案外人?
聽到這個問題,被告律師明顯有點氣急敗壞,連忙對著書記員說:我剛才說的不是這個意思。
王悅接著發問:雙方股權轉讓總價包括公司庫存、應收和應付賬款,請問原被告雙方是否完成了和上下游客戶核實應收、應付?
“這里有我們楊總簽字的清單”
“那你怎么解釋楊總單方簽字的清單與雙方初步核定的數額之間存在六百多萬的差距?”
“這與本案無關,這個交易價格只是股權的價格”
“那合同為什么還約定雙方需要簽訂借款合同呢?借款合同的對價是什么?”
“就是合同第三條約定的除股權以外的庫存、應收應付。”
“被告陳述明顯自相矛盾,請法庭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