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朝夕抱拳躬身、先表了謝意,才恭敬接下這份賞賜。錢財雖是身外之物,可是行走江湖、一文錢難倒英雄漢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有了這些銀錢,今后一段時日、便不用為衣食住行的問題發愁了。
送走了崔大,楊朝夕將紅漆木匣打開,映入眼簾的是二兩一枚的銀鋌,足足三十枚、合計六十銀子。靜靜地躺在木匣中,泛著暗啞烏光。
“沖……沖靈子,何人叩門?”一個悶悶的女聲,隔著錦被、從屏風內傳出,卻是崔琬。此刻的她依舊羞臊不已,不敢直面楊朝夕。
“崔大過來了,家主賞賜了銀子,足有六十兩。崔世伯好大氣的手筆!”楊朝夕坦然道。
“那你……拿了銀錢、準備做什么呢?”崔琬依舊悶悶地發問道。心中卻在盤算,是要他送自己一盒胭脂、還是一副釵鈿……
“昨夜救你時,那浪蕩子元季能也被人擄走了。家主擔心元載查到崔府這邊,叫我和不經禪師出府避避風頭。既然銀錢已足,我這便打點一下、即刻離開。”楊朝夕如實答道。
“你要走了嗎?”崔琬的聲音陡然清晰了許多,卻夾著濃濃不舍。
“本來可以緩上半日。只是方才……那事,待崔世伯知曉,我便想走、也不容易了。”楊朝夕心緒復雜道。盡管自己對崔琬,尚沒有那般濃烈的情愫,但方才畢竟肌膚相親……作為男兒漢,似乎是該負些責任的。
崔琬聽罷,半晌沒有聲音。楊朝夕覺得奇怪,忍不住起身、轉入屏風后一看:卻見崔琬朱唇輕咬、粉淚盈腮,梨花帶雨的樣子,著實惹人憐惜。
果然兒女情長、英雄氣短!楊朝夕此時心中,便也跟著涌起一股沉郁纏綿之意。心中甚至冒出一個荒誕想法:自己捧著六十兩銀鋌,去向家主崔曒負荊請罪,然后懇求他將崔琬許配給他……
但是理智告訴他:負荊請罪,無異于自投羅網!崔曒甚至不用徇私枉法,盛朝律令中單是“仆從奸主”一條,便能把自己做成“閹人”。至于求娶崔琬,更是癡人說夢!盛朝律令中有“良賤不婚”的明文,除非自己脫了道籍、考取功名,才能勉強讓崔曒多看一眼。否則連通婚資格都不具備。
一番思慮,楊朝夕才發現:兩人間的差距,竟比當初預想過的、還要大得多!崔琬其實早到了婚配年紀,而以自己目前身份與境遇,想娶崔琬,難于登天。
楊朝夕默默上前、滿懷歉意,抱了抱崔琬光潔滑膩的雙肩。才將幾件換洗的衣袍打入包袱、斜挎在肩:“琬兒,你待我情深義重,楊某人銘記于胸。我一介白丁、身無長物,兼是中人之資,實難高攀!佳人之意……怕只能辜負了。”
崔琬徒然地看著楊朝夕打點包袱,淚珠一顆一顆滾落在榻。一如當初他離開麟跡觀時,自己躲在廊柱后、偷偷目送他離去一般。
待他說完那番話,轉身離開的一剎,崔琬猛然抱住他、淚如雨下:“沖……楊朝夕,我等你……我們還有一場劍、沒來得及比……”
楊朝夕佇立片刻,點了點頭。終于還是攜了行囊與劍,默然離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