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必須要在意這些事情,這事關他的利益。
其實國內的音樂產業版權價值已經達到了五百億的產值,音樂產業的產值也遠遠超過目前社會關注度比較高的影視產業。
只是諸多公司作為版權和內容擁有者,獲得的利益不足2%,剩余98%的收益歸到了渠道方。只有極少數頂級音樂人,可以拿到更多的利益。
一般來說,目前主流的版權方與渠道方分成情況有兩種情況。
電信運營商和內容版權方分成。
簡單來說就是彩鈴的信息費等等,看似版權費和渠道方五五分成。可是很多版權方很無奈,明面上唱片公司、版權方,他們是需要拿出一部分錢給推廣方,也就是所謂的SP,讓這些SP去和渠道方聯系,也必須要通過他們。
更何況這里面也會有暗箱操作、數據造假等問題,版權方拿到手的不到百分之十五都正常。
另一方面就是網絡渠道方和內容版權方分成。
可以一次性保底費的模式、付費下載分成模式、廣告分成模式。
這樣也會出現唱片公司對于渠道方提供的數據不信任,導致雙方結算困難,除非有第三方中立可信數據,這就導致版權方預測數據來提高保底。付費收入非常少,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廣告分成模式操作起來比較復雜,實際執行困難,因此也不具有操作性。
基于以上原因,目前的版權方和渠道方的版權費用分成規制,基本上是采取保底金的模式。
“現在是獨家版權,好在只是節目結束就好,版權我沒真正賣出去。”林逸搖了搖頭,感慨著說道,“老爸老媽也是真舍得,兒媳婦還沒過門呢,歌都給了!”
忽然不對了,我怎么老是本能的覺得必須要和陳依依是一對?
不一定是因為要成為兩口子才給的版權之類的,也可以是友誼啊,我沒那么復雜……
就在林逸仔細研究著歌曲熱度的時候,他忍不住笑了起來。還好只是在十期節目的獨家版權,也就是兩個半月而已,現在陳依依將這些歌唱紅了,可以賣出來一個好價錢了。
這些歌當然是交給陳依依唱,有些歌林逸也不會賣出去翻唱的版權。
就在林逸還在發呆的時候,手機忽然響起來了。看了下號碼,林逸立刻接通電話,“怎么給我打電話了?”
“姐夫,姐夫!”
“姐夫,給我們寫首歌吧!”
陳依依霸氣的聲音傳來,“都快點走開,別耽誤我談正事。”
其他女孩沒說話了,陳依依才說道,“我們剛剛進行了分組對決,進入了小組之間的對決。我們兩兩對決,肯定要贏對吧?!”
林逸點了點頭,反應過來后說道,“明白,有點淘汰賽的意思對吧?”
“賽制不能多說,節目組不許。”陳依依繼續說道,“我們可以選一些已經有熱度的歌,但是感覺也可以自己拿出來新歌。”
林逸樂了起來,對陳依依說道,“但是那又不是自己創作的?這也算是加分項?”
“可以編舞啊,而且這樣的新歌,觀眾心里沒有一個參考標準。”陳依依解釋著說道,“要是表現比較好,自然也就可以帶來更大的震撼,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這么一想也確實是這么一個道理,一些耳熟能詳的作品,會在觀眾心里有深刻的印象。再看其他人的表演,會本能的開始做對比。
林逸想了想,說道,“我好像對這些不是特別了解,唱跳的舞曲,我好像不是特別了解。”
“再給你組織語言的機會,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喜歡偷看女團!”陳依依不客氣了,對林逸說道,“我可是在滬上,就在郊區拍節目。結束后我就去找你,現在是什么感覺?”
“開心、激動、迫不及待!”林逸毫不猶豫、本能的回答,“說吧,想要什么樣的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