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方杰制定的反擊計劃,沸騰法務部分別對亞聯、韓國Actoz公司進行了訴訟。
同時沸騰原宣傳部,現在的公關部,在網上掀起了大規模的輿論宣傳戰。
這年頭別說水軍了,連五毛黨這個名詞都沒發明,網民們都還很單純且充滿正義感,沒有后世那么多三觀不正的人,沸騰稍微帶下節奏,網絡輿論基本上就是一邊倒。
隨后,沸騰網吧事業部通過網吧管理系統下架刪除了《傳說》游戲客戶端,獲得了輿論廣泛支持,這其中也有不少前不久當過80萬禁軍的網民天生就站在了沸騰一方。
亞聯和Actoz公司當然也不是吃素的。
公司被告,代理的游戲被打壓,《傳說》幾乎一夜之間被重挫,亞聯當即反過來狀告沸騰。
這會兒還沒有《反壟斷法》呢,要到08年國家才頒布,后來即便頒布了,也基本上沒怎么發揮實際作用,直到2012年360和騰訊的3Q大戰才有了反壟斷第一案。
所以亞聯只能以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起訴沸騰,認為沸騰刪除下架《傳說》游戲,屬于“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但是不好意思,沸騰起訴亞聯,也引用的是《不正當競爭法》中相關條款。
也就是說,兩家公司都認為對方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互為原告和被告。
這就很有戲劇性。
更戲劇性的是,韓國Actoz公司也反訴沸騰,認為根據沸騰與亞聯打官司時,公開的證據資料顯示,沸騰的《傳奇》是抄襲了他們去年就已經上市的《米爾的傳說2》。
本來是國內兩家公司打嘴炮,也都拿出了自己的證據,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情況已經很復雜,結果又多了一家國外公司參與這場官司,讓這件事更加撲朔迷離,別說外人,連法院都有些懵逼。
既然情況這么復雜,三家公司互為被告和原告,搞得大家都很懵逼,那么這場官司就有的耗了,估計沒個一年半載走不完程序,即便走完程序,人家還能抗訴上訴,然后又是一年半載。
別的不說,光是舉證方面,就起碼得等沸騰的《傳奇》上市,那樣才會知道《傳說》和《傳奇》是不是同一款游戲,到底有沒有抄襲,到底是誰抄襲誰的。
這種亂戰的局面,顯然對沸騰有利,而且要知道,亞聯是灣灣的公司,Actoz是外國公司,而沸騰,才是根正苗紅的大陸公司,這種事在大陸這邊打官司,結果估計只能用“呵呵”來形容,沸騰根本不怕的好吧!
其實亞聯也不傻,《傳說》被沸騰下架刪除的當天,亞聯就扛不住了,私下聯系方杰尋求和解,可方杰根本不愿意搭理對方,囑咐紫鳶隨便找了個理由回絕了對方的通話請求。
《傳奇》到底有沒有抄襲,難道方杰自己心里沒點逼數?
哪怕《傳奇》已經被他魔改了,但核心還是老《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