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文一一回答,然后道:“至于說報社關閉后還能剩下的資產,如果沒有大量刊印報紙的話,七八萬港幣還是能剩下的。員工的遣散費,到時候需要一筆錢,所以才要花兩三萬港幣。”
“我本人還是愿意合作的,但合作條件卻要再商量商量。”
林佰誠只是稍作沉吟,便有了選擇,不過他沒有馬上提條件,而是將書稿拿了出來:“胡總編,這是我的小說的第一卷內容,還請你閱下稿。如果你能看上我的小說,愿意連載,那我們再商談不遲。”
“也好。”
胡志文也不多說,將書稿拿了過來。條件不條件的,等他愿意連載小說再說不遲,不然現在說的再多,要是他對小說不滿意,那也是廢話。
至于之前他為什么要說那么多,主要是要讓林佰誠知道情況是怎么樣的,在沒有現金稿費的情況下還愿不愿意合作。如果不愿意合作,那就沒有再看小說內容的必要了。
胡志文給出的合作方式,林佰誠倒是不介意。要是小說能夠讓報社浴火重生,那他拿到手的股份肯定會更值錢;要是連載小說后報社還是撲街,等報社賣掉后,林佰誠還是能夠拿到股份相對應的港幣。
但是讓林佰誠不滿意的就是股份太少了,按現在的報社資產來算,也就值一萬港幣而已。
最近一周,林佰誠雖然沒有和別的報社談成,但新人的稿費他倒是打聽到了,大概千字20-30港幣這樣。也就是說,一百萬字的小說,稿費大概是兩三萬港幣。
而《風云》小說,林佰誠預估過,第一部完本會有兩百萬字左右。也就是說,這本小說的稿費有五萬港幣左右。
錢沒辦法馬上拿到,現在就縮水了五分之一,等到報社倒閉還要再縮水一些,這讓林佰誠如何能滿意。
有一點林佰誠很清楚,那就是小說在星星日報連載之后,要是報社倒閉的話,就算沒有連載完,別的報社以后肯定不會愿意繼續連載的。畢竟小說真要是能火的話,那星星日報也就不會倒閉了。
也就是說,報社倒閉,林佰誠最后能夠拿到的也就是幾千港幣而已,代價是《風云》小說沒有了未來。
當然了,要是《風云》小說大火,報社不僅保住了,發行量還有所提升的話,那股份就更值錢了。還有,就是小說大火本身帶來的各種版權了,大賺一筆那是肯定的。
如此一來,林佰誠免去再尋找報社連載小說的麻煩。一周多下來,他已經知道以他的年紀和學歷,想要找到一家愿意連載他小說的報社,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甚至能不能找到都不好說。
這明顯帶‘賭’的成分,最終要看值得值得,而10%股份在林佰誠看來不值得,他需要更多股份。
胡志文這一看就是將近一個小時,這對林佰誠來說是個好消息,起碼胡志文并不覺得他的小說不好,不然看個幾分鐘就會給出答案了。
而胡志文對林佰誠的小說滿意,那就說明雙方有合作的基礎,還有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