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把優秀人才留在公司五年以上已經不錯了,要想讓人家一輩子為公司工作,換成是日企還差不多,而且會在一家公司工作一輩子的通常是底層社畜,有能力的人才會面臨挖角,甚至有人自己創業都有可能。
有著管理層的支持,林佰誠的這個議案毫無意外的通過了。
林佰誠繼續提交議案:“這是下一個議案,我決定從匯豐貸款5億港幣,補充公司的現金流,用來發展公司。”
代表怡和利益的董事當即出聲道:“林主席,公司的負債已經有13億港幣之多,再貸款5億港幣,會不會太多了?”
“公司本身每年就要為大量貸款支付利息,再增加5億港幣的貸款,沒有必要吧。”代表祁德尊利益的股東也道。
鮑勃更是直接道:“我反對這個議案,公司目前的貸款已經夠多了,再從銀行貸款沒有必要不說,還會為公司增加負擔。”
“公司想要發展,就要有更多資金,公司的負債確實是不少,但這不是不貸款的理由。只要有貸款需要,我們就應該大膽一些。”林佰誠出聲回應。
鮑勃沉聲道:“林主席,我覺得你有必要再考慮考慮,就算想要貸款,起碼也要等公司的短期負債還完之后再說,否則今年公司的利潤只怕也就夠償還銀行利息了。”
“各位董事,從銀行貸款是為了發展公司,為了賺錢,因此今年公司的營收利潤是不會因為這筆貸款受到影響的。”
“話我就說到這里了,就讓我們來進行表決吧。”
林佰誠說著看向了韋理等五人,這個議案這次能不能通過其實并沒有影響,但他卻可以看看韋理等管理層是不是真的支持他,要是有人不聽話的話,那他后面就要動手了。
“我同意林總的議案!”“我也同意!”
韋理等人非常的識相,全都贊同林佰誠的議案,議案通過。
韋理等人很清楚,林佰誠是公司第一大股東,董事會主席,公司早晚要以他的意志運轉。要是受不了,那完全可以直接走人,背刺沒有任何意義,畢竟董事會主席可以罷免股權低于15%的任意一個董事。
只有在某家上市公司的股權超過15%,才會百分百獲得一個董事名額,不需要董事會批準,董事會主席反對都沒用,這是《公司法》賦予大股東的權利,為的就是保障大股東的利益。
鮑勃等人都不同意,但根本就沒用,因為同意的董事更多,林佰誠的議案得到通過。
鮑勃他們算是看出來了,董事會已經被林佰誠這個大股東控制,今后和記黃埔這家公司的發展都要聽林佰誠的。現在他們只有兩種選擇,要么是由著林佰誠做主,在林佰誠犯大錯誤之前當個看客;要么就是賣掉股份,讓林佰誠自己去玩。
到底怎么選擇,鮑勃等人并沒有馬上下決心,肯定要看一看,看看接下來一段時間中和記黃埔發展的怎么樣,然后再根據發展情況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