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佰誠說道,管理公司方面,他的能力可能還不足,但投資什么比較好,比較賺錢,這方面就沒人能比得過他了。
韋理聽了不由道:“林總,從匯豐銀行貸款來的資金不是用來發展公司嗎?怎么又要拿去投資了?”
“投資是為了賺錢,也是發展公司,兩者沒有什么區別。”
林佰誠猜到了韋理會問,他道:“至于公司的發展,不是有出售部分產業可以收回的資金嗎,這些資金就拿去發展地產業好了。”
“林總,你準備拿這些資金去做什么投資啊?風險大不大?”
雖然知道做主的是林佰誠,但出于職責,韋理還是進行詢問。
“這個到時候你就知道了,你是公司的總裁,我要做什么投資,還能瞞得過你不成。”
林佰誠沒有馬上告訴韋理他要把資金拿去做什么投資,他是和記黃埔的董事長,有時候不想解釋完全就可以不解釋。
“林總。”
見林佰誠沒有要回答的意思,韋理也不堅持,但他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進行提醒:“你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是公司的董事長,要把那些資金拿去做什么投資,只要不是和林總你名下產業有明顯關聯的,那都沒有問題。不過,一旦林總你的投資造成了重大損失,盡管你是第一大股東,可其他股東就算反對不了林總你,在公司的發展上給林總你添堵還是可以的。”
“這你就放心吧,我要進行的投資肯定是我認為能賺錢的,畢竟我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真要是出現虧損,損失最大的也是我本人。”
林佰誠知道韋理的意思,不能耍手段為他自己牟利,把錢拿去買他名下的產業,特別是用虛高的價格買下,這是要觸犯《公司法》的,他林佰誠可沒有那么傻。
再有就是,一旦投資虧損嚴重,其他股東的利益受損,那肯定不會罷休,會和林佰誠過不去,不利于今后公司的發展。
韋理只是出于職責提醒而已,在林佰誠表示明白后,便不再多言。
之后,林佰誠和韋理又聊了聊公司的發展和管理,兩人經過這次的溝通之后,能夠更好的配合,一起將和記黃埔發展壯大。
除了韋理,林佰誠還準備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中同李察信、夏伯殷等一眾管理層一一進行溝通,讓他們了解他對公司的發展規劃的同時,也認認人,同時施加影響力。
和木星玩具那種總值不到一千萬港幣的公司不同,和記黃埔市值將近30億港幣,是一家龐大的公司,林佰誠今后將長時間在和記黃埔辦公,直到這家公司真正打上他的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