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穿上鞋,情況就麻煩了,也是剛才林默反應快,不然老七今天就得交待在這兒。
林默一說完,老七和廖總都閉上了眼睛。
但下一刻,周圍傳來皮鞋踩在地上的腳步聲。
“把耳朵也捂上。”林默喊了一聲,隨后他開始唱歌。
用聲音掩蓋腳步聲。
什么叫做高手?
就是可以在最短時間里,察覺到危險所在,同時想到法子去規避危險。
林默就是這樣的人。
老七只是在一些污染區歷練了幾次,就以專業人士自居。
而林默,所經歷的恐怖事件是老七的上百倍,在看到皮鞋,聽到那詭異的腳步聲時,林默就知道這可能是皮鞋的攻擊方式。
所以閉眼,唱歌,一個看不到,一個聽不到。
如此,皮鞋就沒法子攻擊。
廖總反應很快,他不光捂著耳朵,也開始扯開嗓子唱了起來。
老七腳沒了,疼的厲害,唱不出來,只能是閉著眼,捂著耳朵,死死咬著牙。
兩個跑調的人混合亂唱,還真的壓制住周圍的腳步聲。
不過這么弄也不是長久之計。
現在是被動防守。
林默不喜歡。
他喜歡主動出擊。
雙目緊閉,但睜著鬼眼,唱著歌,哼著曲兒,林默拎著磚頭錘在四處踅摸,尋找皮鞋。
找到了。
林默上去就是一錘。
啪!
被砸到了一只皮鞋噴濺出鮮紅色的血液,而且發出了刺耳的尖叫聲。
隨后就被綠色的火焰吞噬。
“也不怎么樣嘛?”林默心里說了一句。
周圍的皮鞋還有很多,粗略看,得有七八雙。
都砸了。
這種詭異之物留著是禍害。
林默接下來就和打地鼠一樣,在嘹亮且跑調兒的歌聲中不斷收割著皮鞋的性命。
啪一下。
慘叫響起,鮮血四濺,然后綠火吞噬。
打到最后,林默居然還有點上癮。
片刻之后,皮鞋被林默砸的就只剩下一雙了。
這一雙男士皮鞋哆嗦著躲在角落,然后躲到了一個屋子里,關上了門。林默則是唱著歌,拎著磚頭錘由遠至近的走過來。
“小兔子乖乖,把門兒開開,快點開開,爸爸要進來。”
不知情的人,絕對會把林默當成一個十足的變態。
一腳踹開門,林默唱著歌走了進去。
歌聲在屋子里傳蕩。
慢慢的,聲音不見了。
屋子里陷入了寂靜。
不過很快,腳步聲響起,林默的身影重新出現在門口,他低頭看了看腳上嶄新的皮鞋,開口道:“咱們先說清楚,我可沒有逼你們,是你們自愿的,而且以后如果再搞事情,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說完,林默走了出來。
嘴里嘟囔著皮鞋不錯,挺合腳的。
跑了兩步,速度很快,比之前快了至少一半。
有那么一點風馳電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