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就是那個旗袍女人。
等對方從陰影里走出來,確認了,還真是她。
不過此刻旗袍女人除了身段之外,已經沒有什么美好的東西了,表情猙獰可怖,嘴里一直往外留著血,牙尖齒利,瞪著一雙惡意慢慢的眼睛。
此刻,她嘴里還嚼著一塊肉。
還帶著毛發。
林默大概明白了,后面被這女人啃食的,應該是賣糖葫蘆的老板,也就是那個被打死的攤主。
女人尸變了。
可為什么她兒子和那個攤主沒有。
這就有點奇怪了。
林默瞇著眼,這個時候女人朝著他走過來,顯然是打算圖謀不軌。
這黑燈瞎火,深更半夜,一個穿著旗袍的成熟女人目光灼熱的朝著一個年輕棒小伙兒走過去,一臉渴望,這很明顯,是想要發生點什么刺激的事情。
林默伸手準備拔刀。
畢竟,腰刀他都用習慣了。
但下一刻,他突然意識到一件事。
他想到一種可能,為什么女人的兒子和攤主死的透透的,而女人卻尸變,變成了死鬼怪物。
是他們的死法不一樣。
女人是被倭兵用刺刀刺死的。
而她的兒子和攤主,是被開槍打死的。
也就是說,在這地方開槍打死的鬼,才不會復活變成怪物。
當然這只是林默的一種猜測,是不是真的,還需要驗證一下。
正好,林默身上帶著之前收繳的一把手槍。
有子彈。
林默拿出來,上膛。
這種一百年前的老式手槍很粗糙,但功能性上還是可以的,能滿足射擊的基本要求。
這么近的距離,甚至不需要瞄準,林默抬手就是一槍。
呯
子彈爆射而出,打在女人的腦門上。
女人腦門立刻出現了一個血窟窿,而后腦直接破開一個拳頭大小的破洞,血肉碎骨噴了一地。
咣當一聲,女人倒在地上,不動了。
林默蹲在地上讀秒。
一般這種怪物的復活時間在兩分鐘左右,所以只要兩分鐘內,或者再等一會兒對方不復活,站不起來,那就說明自己之前的推測是真的。
也就是說,在這個記憶回朔世界里,槍械是最厲害的武器,因為只有槍械殺死的鬼,才不會尸變。
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
林默等了足足五分鐘。
尸體都一動不動。
“看起來,是真的死了。”
林默心滿意足,心里有些激動。
他發現,這個記憶回朔有點意思了,槍,是這個地方威力極大的武器,只有被搶殺死的鬼,才不會發生尸變。
現在到底的尸體在林默的活動范圍之外,想給這母子兩個人收尸都做不到。
而且能感覺到另外一種危險正在靠近。
這邊的情況,估摸已經驚動了倭兵,或者說,在那個頂級執念的意識當中,倭兵必然會來。
aidotzsyothrefot
到時候還得想法子應對。
林默看了一眼地上的尸體,嘆了口氣,然后快步跑回旅館之內。
先和老哥匯合。
旅館內其他的客人,包括老板老蕭都嚇壞了,不過這也好,就讓他們躲在各自的屋子里別出來。
這種時候出來也是添亂。
這么一來,旅館之內就是兩兄弟的天下,想干嘛干嘛。
“我在上面喊話,你是不是聽不到”老哥看到林默就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