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違法犯罪的事情,而是學習交流這種正經事務,你葉甄連這么點小委屈也不愿意承擔?
何況這有啥好委屈的?
當然,葉甄也明白這個道理,盡管不爽但答應得卻挺痛快。
張海洋依然全程懵逼,“老板,什么企業文化?”
楊磊擺擺手,“這個你就不用操心了,你不是干這個的料子,你管好技術研發這塊就行,剩下的交給葉子她們,”然后對葉甄道:“另外還有一件事情,今天的面試中有一個比你還出色的人選,體制內出來的,正處級,各方面的條件都不比你差,但我還是選擇了你,打算讓她給你當副手,但不要因此就小看她,相反,要和她好好學習好好合作,明白?”
葉甄點頭,“老張和我說過,不過,老板,為什么選我而不是她?你也說了,她更優秀。”
“因為你年輕,有在互聯網企業工作的經驗,也比她更細心更有親和力,”楊磊說到這里,頓了一下,“更因為我才是老板,我說用誰就用誰,我的話就是道理。”
葉甄展顏一笑,“老板,這話可不能亂說,現代化企業的體制中容不下這種肆意妄為的老板,很容易出事兒。”
“你錯了,是容不下沒能力的老板,跟性格無關,只要有能力,其他都是虛的。”
“可是……”
“沒有什么可是,信我的就對了,”楊磊擺擺手。
這也是他一貫的態度。
現代化企業那種制度之上的管理理念確實有獨到之處,但對企業主而言明顯不怎么友好。
而且規章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是連老板都被制度限制到死死的,那么員工們還談什么活力、創造力之類的東西,全當成制度下的行尸走肉好了。
公司有制度是好的,但制度只能是管理者管理公司的工具之一,而不能被制度主宰。
因為企業這東西是為人服務的,而不是為制度服務的。
制度本身沒有感情,一旦被制度所控制,那么這家企業必然會越來越冷酷直至走向滅亡。
換句話說,講制度可以,但絕對不能走向極端。
不只是公司,任何一種事物,一旦走向某個極端都是沒有前途的。
但是吧,一般人還想不明白這一點,尤其是國內的新生代企業人,剛剛從野蠻生長的商業生態環境中走出來,正面臨著西式化的商業思維和商業制度的侵襲,很容易被帶偏。
在西方社會環境下,一家以制度為主的企業可以生存得很好,只要符合制度,符合法律條款,怎么干都行,因為他們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什么社會責任感不社會責任感的,沒有幾個企業家會在乎那玩意兒。
但在國內,絕對不行。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某斯拉電動汽車因為銷售事故車被判敗訴,然后呢,某斯拉在敗訴之后反手起訴原告侵犯名譽權并且直接申請財產保全。
從法律層面講,這沒問題,因為這是法律賦予所有自然人和團體的合法權利。
但為什么招來罵聲一片?
因為在國內這就是再明顯不過的仗勢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