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李越的身體之內可以容得下兩個靈魂的存在,那么這具身體就一定也能容得下其他靈魂的存在。
天外一族的詛咒,是作用于血脈上的。
只要是天外一族的人,不管延續多少代,都始終擺脫不掉存在于血脈詛咒的折磨。
這么多年,天外一族不是沒有想過讓自己換一具身體來瞞天過海,躲避血脈詛咒的困擾。
也就是所謂的奪舍。
但是,這樣,就會出現不可逆的弊端。
雖然你的靈魂在另外一具身體之內存活了,但是你還能算是天外一族的人嗎。
失去了原有的身體,也就等于失去了天外一族的血脈帶來的神力和權利,還有種種不可思議之力量。
若是天外一族,人人都如此,那和天外一族滅族,又有什么區別。
這樣的辦法,被提出的時候,就得到了很多人的反對。
天外一族,想辦法解除詛咒的目的是讓自己的族群想辦法延續下去,而不是想辦法達到滅族的目的。
自然是行不通的。
而且,奪舍還有一個無法解釋,也無法解決的弊端。
排斥!
一個靈魂,在肉體誕生的時候就存在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靈魂得到完善,也和這具身體達到了一種無法言明的契合度。
這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
這種契合度,保證了一個靈魂和身體完美的配合和長存,可不是你隨隨便便往一具身體之內放一個靈魂,就能完成的。
這就好比不同的化學液體,本來是需要玻璃的,你卻是將其放在了一個紙盒子中。
那可不是創舉,那是災難。
到時候,不光靈魂會消散,連同這具身體也會跟著一同死亡。
奪舍,沒有你想象的那般簡單。
不是你隨隨便便往一個身體中放一個靈魂,他就能活了。
不說其他,單單是一個排斥就不是常人能夠解決的辦法,就算是天外的力量,也難以完全的排除這種力量。
先生想要奪舍,自然是想要徹底擺脫詛咒,好好的活的。
而不是出現什么排斥,讓自己消散,或者困在一個身體內成為廢物的。
先生,絕對不允許自己變成那樣無用的存在。
在先生看來,天外一族的很多人之所以不允許奪舍這樣的方式,與其說是不能讓天外的血脈斷絕,還不如說是舍不得自己現在擁有的一切。
現在的他們,雖然身受詛咒的危害,但是他們都是身懷神力的強大之人,只手遮天也不為過。
但一旦奪舍,先不說能不能活,就算是僥幸活下來了,那曾經擁有的一切,也都失去了。
要他們像一個普通人一樣的活著,那簡直是比受詛咒的折磨還要難以接受。
所以,除非是萬不得已,不然是不會使用奪舍這樣的危險行為的。
在先生看來,那群人就是一群膽小鬼。
先生一直都認為奪舍是一條可行的道路,換了一個身體,失去的東西還能再找回來,但若是詛咒身死了,那就真的什么都沒了。
先生只是一直都在尋找合適的機會和合適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