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聽完,也立即將目光投向法德爾。
法德爾這時候咧嘴笑了起來,“很幸運,他們是兼容的。”
“新的USB2.0在控制器接口定義了一個與USB1.1相兼容的架構。它可以用USB2.0的驅動程序驅動USB1.1設備。也就是說,所有支持USB1.1的設備都可以直接在USB2.0的接口上使用而不必擔心兼容性問題。“
林曉聽完和楊冠斌兩人相視一笑,這無疑是讓整個MP3播放器變得更加完美了。
法德爾這時候繼續說道:“BOSS,因為有一個朋友在參與新USB2.0協議標準制定,所以我很早就關注過,雖然USB2.0協議標準已經制定完成并公布,但是其他的廠家還需要一段時間來跟進。如果我們的MP3播放器推出,它甚至有可能是第一個款使用USB2.0接口的電子產品。”
林曉看向法德爾,問道:“所以,你認為這會是我們的一個賣點?”
“是的!”法德爾重重的點了點頭,“一個足夠大容量的播放器,擁有最快的傳輸速度,嘿,那太酷了!”
林曉聽完,立即說道:“既然產品已經完成了研發設計,當然需要馬上推出到市場。”
“法德爾,我需要你馬上準備好一套完整的生產資料,然后我們會找工廠進行小批量生產,如果你們確認試生產的產品沒有問題,我們馬上批量生產推出到市場!”
“沒問題!”法德爾喊了起來,“我喜歡你辦事的效率。”
林曉笑了笑,對法德爾說道:“在華夏,這有個成語形容,叫雷厲風行!”
“???”法德爾一臉茫然,“這是什么意思?”
林曉解釋說道:“意思是,我們的行動像閃電和疾風一樣快。”
法德爾這才一臉恍然的表情,“原來是這樣,聽起來很酷。”
“哦,對了!”法德爾這時候朝林曉說道:“BOSS,我們或許還差最后一步,我們得認真思考一個炫酷的名字,作為一個非常棒的產品,它必須要有一個讓人能夠馬上記住它的名字。”
林曉聽完眨了眨眼睛,炫酷的名字,認真思考?好像不用啊,畢竟前一世,喬布斯已經幫它選好了。
是的,是選好了,而不是取好了,因為那個名字其實蘋果請得廣告商取得,當時,喬布斯在眾多名字中選了那一個。
產品自已都截胡了,自然也不在乎再截胡一個名字。
于是,林曉朝著眾人說道:“或許,我們可以給它取個名字叫pod。”
pod,意為豆莢,當初那個廣告商用這個單詞來形容這個MP3的外形精巧。
“pod!”法德爾念著這個單詞,然后馬上說道:“這個名字我很喜歡,很好記!”
說完,法德爾很是詫異的朝著林曉說道:“嘿,BOSS,我以為你需要花很多時間來想這個名字,沒想到這么快,哦,我知道了,你肯定早就想好了,是嗎?”
林曉笑了笑,也不解釋,只是說道:“作為亙古科技出的產品,似乎我們應該讓它加點辨識度,就叫Gpod吧!”
“收到!我回到硅谷,會馬上對它的程序進行修改,然后在顯示頁面上加上這個炫酷的名字!”
“Gp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