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周天王的發展,要不要插一腳?
其實對于林曉來說,可以換一種說法,娛樂產業自己到底要不要介入?
此時林曉開始認真的思考這個問題,因為之前他確實沒有仔細想過這一點。
不過當他真正認真想的時候,發現好像還真的有那么點必要。
這當然并不是因為他記得多少首歌,記得多少部電影,就一定要把這些東西弄到自己名下。
而是互聯網的屬性與娛樂有著比較天然的契合度,前一世發展到后面,小馬哥的企鵝、老馬的阿貍,丁壘的網易,甚至后面發展起來的字節跳動,無一不是和娛樂產業扯上關系。
這一點,已經足夠說明很多東西了。
以亙古網絡目前的發展,從遠的來看,今后流媒體技術發展起來,視頻要不要做?
再往遠一點移動互聯網時代來臨,電影購票等服務要不要做?那當然是要做的。
盛大已經沒有了,企鵝也是自己的了,起點創立后誰買?那還不得自己買下來,這么多大IP,要不要運作?
近的,音樂相關要不要做?那更是要做!數字音樂本來就是自己早就惦記著的產業之一。
Gpod本來就是音樂產品,米國那邊自己還得想辦法去介入到數字音樂版權領域呢,在華夏目前競爭對手幾乎沒有的情況下,數字音樂這一塊自己又何必客氣。
只是一直以來,因為華夏沒有相關的版權意識,暫時沒有相關的糾紛,也就讓自己忽略了這一塊而已。
既然這樣的話,與其找別人買音樂版權,還不如布局把一些音樂版權弄在自己手里。
而且,音樂、影視等娛樂產業,其利潤也是非常可觀的。
關鍵是這個產業影響力大,真要做好了,對自己的其它產業帶動還是有比較大作用的。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周天王如果是自己旗下的藝人,那讓他來幫忙代言個什么的話,不是更方便?
把整個事情這樣捋了捋,林曉就下定了決心,做!
自己可以不把主要的精力花在這上面,但是適當介入到這個產業去還是有必要的。
既然這樣的話,自己作為重生者的優勢自然也就要發揮了,一些好的人、好的作品沒必要放過。
“林總?”
楊冠斌等了好一會,見到林曉遲遲沒有回答,忍不住的再次開了口。
陷入到思考當中的林曉這時候也回過神,看向楊冠斌,“嗯,楊師兄你剛才說到哪了?請明星?也可以啊,你有沒有什么目標人選?”
林曉并沒有把自己想進軍娛樂業的想法告訴楊冠斌,亙古科技就夠楊冠斌忙了,這種事他不準備讓對方摻和。
聽到林曉的問話,楊冠斌立即開口說道:“林總,還珠格格的人氣依然很高,我們是不是可以考慮找里面的女明星來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