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聽著林畫的話,心情莫名有些沉重,他本應該感到輕松,扯了扯嘴角,說道:“是啊,那些都不過去,也不可能就這么過去。你能這么說真好,這才是正常的選擇。”
林畫一臉嚴肅地說道:“都說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但同樣沒有買賣也就沒有傷害,那些孩子并不是一件物品,更加不是商品,他們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法律是最后的底線,被拐孩子的父母他們的痛苦不可能過去,而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義,當有人突破道德,開始踐踏法律,絕對不存在退讓。”
這是林畫作為關于法律的信念。
這也是她為什么會選擇法律專業的原因!
林書自然聽出了林畫話語中的那股堅持和認定,這是他想要問林畫的問題,同時也是他想要林畫告訴他的答案。
林書曾經想過,萬一林畫如果的答案是和那些所有知道的人一樣,他還不會選擇將這件事說出來。
他知道,他還是會的。
那個聾啞女人這么多年的痛苦總要有個交代。
從過去到現在,他都是現場的目擊證人!
作為目擊者,他本就應該站出來的說出真相,沒有人比他更加清楚那場犯罪有多可怕,有多殘忍。
林書沉默了片刻,不禁問道:“林畫,你有沒有時間,來德城?”
林畫有些意外,不知道為什么林書會想要讓她來德城。
“有什么事嗎?”
林書說道:“就是那位聾啞女人的事,你也知道,現在公安局那邊還是不予立案,說是已經過了追訴期,你是學法律的,你也知道這里面有好幾處爭議點,就是想讓你過來幫忙。”
聽見林書的話,林畫立即點頭說道:“當然可以,我很樂意幫忙。”
雖然林畫覺得有些奇怪,為什么林書還想要她過來幫忙,要知道林書同樣也懂法,而且還已經過了法考,比她可能還更要厲害。
但是,現在林書既然邀請她幫忙,林畫自然不會拒絕,她本來就很在意這起案子,之前林書在微博上發了這件事,她第一時間就在微博上轉發了,也是希望那個可憐的聾啞女人能夠找到自己的孩子。
雖然網友們都知道那樣的轉發也可能并沒有什么用,可能根本就找不到那個孩子的下落,畢竟已經過去二十一年。
但一次轉發,可能就是一個渺小的希望,一個渺小的可能性。
林畫想到剛才林書說的爭議點,不禁問道:“你說的爭議點是不是,當年公安機關應予立案,但是未立案這一點?”
林畫自然也知道林書一種是公安機關應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案件不受追訴期限制,仍然可以追究拐人者刑事責任。”
林書對著電話另一頭的林畫說道:“其實除了這一點,還有一個爭議點就是追訴期的開始時間,按法律解釋,是指犯罪行為終了,現在也有爭議點,那么就是當年搶走那個孩子的犯罪行為即既遂,屬于犯罪終了,但是這個行為卻是一直持續,現在也沒有找到,犯罪行為是持續,還是終了,第二就是先不說搶劫兒童究竟是拐騙兒童罪定罪還是更嚴厲的拐賣兒童罪,如果是根據拐騙兒童罪的定義,“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那個犯罪者的拐騙行為是不是應該是從拐騙之日起、一直持續到那個孩子滿十四周歲,其犯罪行為一直保持持續狀態,直到2011年才算犯罪終了,因此追訴期是不是應該從2011年開始計算。”
林畫聽林書這話,關于犯罪行為是否終了的確是有爭議,但是她有些奇怪林書為什么會用拐騙兒童罪作比較,而不是拐賣兒童罪。
要知道那個貨車司機極大可能就是人販子,應該更大可能是拐賣兒童罪。
“林書,我明白你的意思,現在最關鍵的還是要找到那個孩子,最好能立案偵查。其實如果找到那個孩子,在量刑時,如果被拐騙兒童有奴役、虐待情節的,和對被拐騙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還有對造成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憂慮成疾或導致其他嚴重后果的,肯定會依法從重處罰。”
林書問道:“你覺得對造成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憂慮成疾或導致其他嚴重后果的,要從重處罰?”
“當然!”
林畫理所當然地給出了自己的回答。
回答十分堅定。